桃園檢方選後追查幽靈人口 復興區民代表4件里長有3件

桃園地檢署於選後追查幽靈人口案指出,涉案者縱於此次選舉當選,該署亦將依偵辦證據,是否依選罷法規定,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合一大選期間,桃園地檢署偵辦「幽靈人口」影響選情案,選後,在桃園市復興區,查獲4件復興區民代表、2件里長候選人幽靈人口案;另在中壢區查獲1件里長候選人幽靈人口案。檢方指稱,涉案者縱於此次選舉當選,該署亦將依偵辦證據,審酌是否依選罷法規定,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指出,該署接獲桃園市復興區、中壢區有民衆虛僞遷入候選人或其親友戶籍,未實際居住該處,爲幽靈人口的情資,遂執行幽靈人口案件查緝。桃園市復興區由檢察官何嘉仁楊朝森、範玟茵、洪榮甫分別於12月6日、17日、20日指揮相關單位偵辦,執行搜索後傳喚復興區民代表及里長候選人、選民等共68人到案。

訊問後,發現部分選民虛僞將戶籍遷入候選人或其親友的戶籍地等處,而未實際居住該處,其中有部分選民已投票,涉犯刑法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罪嫌,訊畢後復興區區民代表簡姓、楊姓候選人、周姓里長候選人、李姓選民均以5萬元具保,復興區區民代表哈姓、楊姓候選人、陳姓里長及其餘選民均請回。

而中壢區部分則由檢察官呂象吾於12月19日指揮相關單位偵辦該區民石頭裡劉姓當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經執行搜索並拘提劉姓里長當選人、選民等共21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部分選民虛僞將戶籍遷入該候選人或其親友的戶籍地等處,而未實際居住該處,其中有部分選民已投票,涉犯刑法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罪嫌,訊畢後劉姓里長當選人以10萬元具保,其餘均請回。

檢方說,涉及幽靈人口遷入案,而於此次選舉當選者,該署將依偵辦證據,審酌是否依選罷法規定,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