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省1.2萬清潔費冰箱泡棉亂丟陽明山 窮爸慘吃1年2月牢飯

陽明山花季每年都會吸引許多遊客。(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家境貧困的周姓男子去年5月26日將收購的冰箱拆解,把還有價值的廢五金變賣後,開車載着廢棄的泡棉前往陽明山,隨意傾倒在山坡地,省下1萬2000元的清除費用結果被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抓包。由於這不是周男第一次亂倒廢棄物基隆地院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他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周男先是在某地收購一臺被汰換的冰箱,接着拆除外殼的五金變賣、牟利,留下等同「垃圾」的廢棄泡棉,他不想額外給付1萬2000元的清除費用,2019年5月26日深夜11時許開車前往陽明山,找了一塊山坡地就將泡棉丟下,接着馬上駕車離去。

▲周男賣掉冰箱值錢的部分,其他的廢棄物就載到陽明山上丟棄。(示意圖/記者黃君瀚攝,與本案無關)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發現,該山坡地有一塊長6公尺、寬3.5公尺的區域遭人亂丟垃圾報警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追查,這才揭穿周男的離譜行徑

由於這不是周男第一次犯案,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要求嚴懲。基隆地院法官認爲,他一時貪圖不法利益,所作所爲可能影響山坡地的水土保持水源涵養功能,但考量到上述行爲並未真的導致水土流失,加上他是因爲家庭經濟貧困,纔會出此下策,還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最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