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府推動中央市場都更案 至少興建100戶社會住宅

臺中市北區中央市場規劃都市更新,未來將闢建商場社會住宅。(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位於臺中市北區的中央市場興建於民國66年,營運至今已四十多年,建物不但老舊,消費型態也大幅改變,亟需重建與商業轉型市府決定以都市更新方式進行重建,未來可望活化北、中區,促進北區再生繁榮。目前都市計劃變更案已送進臺中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中,並預計至少興建100戶社會住宅。

臺中市都發局表示,中央市場興建於64年,面積約1.13公頃,土地權屬爲公有。民國95年間,臺中市都市計劃主要計劃第三次通盤檢討,曾由市場用地變更爲商業區(附帶條件),但該案發布實施超過十年仍未執行。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即要求加速辦理,105年底重新啓動都市計劃變更作業,讓市場老舊建物能早日重建,因應消費型態轉型。

中央市場都市計劃變更案,目前已送進臺中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中,初步規劃變更範圍土地面積30%公園用地、回饋商業區20%公益性地板面積作爲停車場使用,並至少興建100戶社會住宅,待商業區回饋條件完成變更後,即可進行招商開發作業。

都發局指出,未來都市計劃主要計劃變更作業完成,並擬定細部計劃後,由經發局辦理收回中央市場攤鋪位,並由財政局規劃招商開發作業,利用地利優勢帶動地區商業發展,並提供當地所需的公園、停車場,達到商業開發與公共利益互利互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