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監視器近6成已用10年以上 市府年編1億汰換

市議員陳淑華指出,全市設置超過5年的路口監視器超過8成5、超過10年的也有近6成,電子圍牆系統普遍老舊,隨時可能故障,恐影響打擊犯罪成效。(林欣儀攝)

由臺中市警察局建置管理的路口監視系統共7273組,是打擊犯罪重要利器,但市議員陳淑華指出,全市設置超過5年的路口監視器超過8成5、超過10年的也有近6成,電子圍牆系統普遍老舊,隨時可能故障,恐影響打擊犯罪成效。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今年已編列1億元,將優先汰換10年以上監視器。

陳淑華表示,臺中市早在縣市合併升格前就積極建置電子城牆,現有的監視系統共有7273組、鏡頭數達3萬2378只,無論組數或鏡頭數都是全國最多,但這些協助基層員警打擊犯罪的重要工具,竟有高達8成5、約6209組已設置超過5年,超過10年的也有4319組、約佔近6成,老舊的監視系統隨時可能故障、當機,恐成爲電子圍牆破洞。

李文章指出,5年是警察局的設備使用期限,現在科技發達,通常屆使用期限的監視系統都不會發生問題,仍然堪用,六都中許多監視系統也超過使用年限,臺中市的情況仍在合理範圍內,且警察局每年都編列維修費用,鏡頭妥善率都維持在99.5%以上,若有損壞情況會隨時請廠商修復,就辦案來說不會發生問題。

陳淑華不滿的說,一般監視器使用年限5年,臺中市卻有許多用了10年才考慮汰換,若以目前每組監視器價格約50多萬計算,市府今年編列1億275萬元要汰換,以此速度必須要花費20年才能全部汰換臺中市的老舊監視系統,未來恐出現因機器老舊無法運作的問題;此外,臺中市監視器建置工程今年採用新廠商,憂心是否會出現格式不相符的問題。

議員陳俞融、徐瑄灃則說,監視器是案件發生後追蹤、取證的重要工具,警察局應針對各轄區內現有監視器全面檢測、維修,並針對治安死角處儘速增設。

臺中市副市長鄭照新指出,老舊監視器的汰換要逐年進行,市府也編列維修費用,維持監視系統妥善率,會評估每年增加汰換經費。李文章強調,警察局去年編列6000多萬元進行監視系統汰換,今年增加經費至1億275萬、可汰換185組,將朝「汰舊爲主、增設爲輔」方向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