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10年監視器近5成 中市警:明年編1億汰換

臺中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指出,全市設置超過10年的有4500組,佔比例約62%,要求警察局加速汰換。(林欣儀攝)

臺中市由警察局管理的監視器有7254組,設置超過10年的有4500組,佔比例約62%,其中大甲地區超過10年的監視器數量更有將近7成比例,多名市議員6日在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質疑,老舊監視器難以發揮功能,要求警察局應加速汰換。臺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說,警局已經在檢討,明年編列1億200萬元汰換。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臺中市超過10年的老舊監視器佔警局所屬監視器約45%、將近一半,其中以南屯區1493支最多,若以每組55萬元、依照警察局編列的經費來計算,要花78年才能全速汰舊換新,且維修保養經費未合理反映各分局老舊監視器數量,要求警察局檢討。

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則說,不論是交通或刑事案件,許多事故發生都仰賴監視器追查或釐清,老舊監視器則會讓基層員警辦案效果打折扣;臺中市最老的監視器可追溯至民國88年裝設、多位在舊城區,目前還有11組、共45支鏡頭,而大甲分局轄區有近7成監視器超過10年以上,最老的有63組、已經18年。

施志昌說,臺中市監視器數量有7254組、鏡頭數3萬2036支,超過10年的組數約62%、老舊鏡頭約有57%,其中大甲分局超過10年的監視器有306組,若以今年汰換7組、明年汰換11組的速度來算,要花30年才換得完,呼籲市府加速汰換老舊監視器,並評估監視器設置位置,應以校園周邊或刑案發生熱點主要汰換指標。

李文章表示,一般監視器使用年限約5年,警局透過保養維修延長使用年限,過去每年編列約6500萬經費、可汰換130組,明年增加經費至1億200萬元,未來考慮與新設社區等民間機構合作,希望在道路開闢、建案規畫時納入監視器裝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