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阿北散佈假訊息 3小時後遭烏日警查獲送法辦

警方全案調查後,依法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持續溯源追查。(檔案照片

國內本土疫情連續幾天以來皆破百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確診者足跡目的是爲了公衛需求,追蹤相關風險,穩定民心

警方指出,一名臺中阿北24日在烏日臉書地方社團貼文,內容指稱「確診者霧峰阿伯在烏日工基處對面買米麩」、「又跑到烏日分局對面市場巷旁豆花及點心,他又不用買菜,所以沒有到烏日傳統市場」等語,文章一出造成店家困擾,顧客不敢上門,生意一落千丈。

受害店家一見到該文章時,相當生氣並擷圖存證提供給烏日派出所偵辦,雖阿北在女兒提醒之下約於半小時隨即刪文,但警方抽絲剝繭掌握阿北身分進行追查,於發佈文章後3小時,通知阿北到案說明,全案調查後,依法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持續溯源追查。

「阿北」向警方表示,因20日上午新冠肺炎確診者曾前往烏日區消費,爲了要安定民心,不要造成人心惶恐而不敢前往烏日三民菜市場消費。不知道從何人哪邊聽說,該確診者只在菜市場巷口過餐,而未進入菜市場內,在未經求證之下,即貼於烏日區社羣臉書,造成店家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受害店家說,確診者並未來店內消費,不對阿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希望阿北發文致歉,這件事平安落幕,讓民衆莫驚慌。

烏日分局長楊川表示,在疫情嚴峻期間,切勿杜撰不實訊息,接獲非經中央疫情中心所公佈資訊、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即使出於善意提醒,也可能涉及散播假訊息行爲,民衆千萬要小心謹慎,以免觸法違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