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提當年收購申請遭駁回 金管會:兩案條件不同
中信金(2891)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2888),臺新金(2887)總經理林維俊昨(27)日在法說會透露,臺新金曾在2022年以「現金+換股」向金管會報告要公開收購新光金卻遭駁回,呼籲金管會應有監理一致性;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說,請臺新金檢視「當年提出條件」是否與中信金一樣。
童政彰說,請臺新金檢視當年是否有公開揭露資訊,金管會是依法行政,若臺新金提出的條件相同,相同行爲適用相同法律審查,這是金管會原則,但兩起條件是否不同,臺新金要釐清。中信金已遞件申請,並依公開資訊向所有投資人說明架構,臺新金若有此質疑,應自行對照當年提出的條件是否跟中信金一樣,如果一樣,纔會有後續提出的問題。
林維俊也在法說會上質疑,中信金以往幾次併購案,不僅有數起爭議事件涉及訴訟,實際負責人和親信也涉入訴訟,目前還有未結案件,呼籲金管會審視併購方金控大股東適格性時,應有更高道德標準。
童政彰說,一是大股東適格性,因發動機構是金控公司,依中信金擔任另外一家金控,股東適格性沒問題,二是負責人資格就是回到金控負責人積極和消極資格條件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