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在大陸》兩岸法律「翻譯家」沈騰

北京市臺港澳法律事務研究會會長、民進中央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沈騰。(中新網)

在位於海淀區北太平莊路的一間律師事務所內,北京市臺港澳法律事務研究會的會長沈騰正與遠道而來的客人們交談着。

來者中有一對母女,是這次談話的主人公。母女二人都在美國生活,其中女兒是臺籍,這個家庭的父親則在中國大陸工作。數日前男士突然病逝,二人此次前來,就是想找到一個方法查清他名下的大陸資產情況。

「首先,單位是沒有權限去查的,即使它有心幫助你們也不行,」沈騰向母女二人解釋道,「有兩種途徑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相對而言,通過訴訟解決更便捷,這需要使領館、兩岸有關部門對你們的結婚證、親屬關係證明進行公證……」

很快,沈騰就給出了既有可行性、又便捷高效的處理方案。實際上,在來到研究會之前,這對母女也曾經找過美國、中國臺灣的律師,但三地法律各不相同,前兩次都未能解決問題。

「跨兩岸的法律事務需要『翻譯家』,」沈騰說,「兩岸文化表達是有一定差異性的,法律語言也存在不一樣的地方,這就好像擺在面前的一邊是文言文,另一邊是白話文,哪些地方相通,哪些地方不同,需要有熟悉兩岸法律的人做翻譯,不然就會產生誤解。」

做一名「翻譯家」的想法,始自沈騰多年前的一段經歷。

彼時,他擔任臺灣一名政治人物的法律顧問,與許多臺籍人士打交道,在交流中沈騰逐漸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很多時候,雙方的方向都一致,但是由於兩岸文化異同的客觀情況,由於法律語言的不暢,在雙方交流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誤會,」沈騰說,「這種誤會長時間地沉澱下來、和親友分享出來,就演變成了對大陸的一種不理解。」

對很多臺籍人士來說,他們遇到的狀況就像這對母女一樣,並非沒有渠道解決問題,但由於兩岸司法制度不同,對同一事實的法律認定和價值判斷就會出現不同,處理方式也會不同。因此,一個兩岸之間的「翻譯家」就至關重要。

2014年,北京市涉臺法律事務研究會(現北京市臺港澳法律事務研究會)成立,沈騰以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的身份加入其中。作爲當時大陸唯一一家涉臺法律研究機構,研究會的職責有推動兩岸法律界的溝通、宣傳首都對臺的法律法規,但最重要的一個領域是兩岸在法律實務上的交流。

「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加強兩岸在法律實務上的對話,不能總是談天說地,在『事』上能夠圓滿,才叫交流,」沈騰說,「在跨兩岸的每一起案件、每一個事例中,都要提高雙方的滿意度。」

在沈騰看來,多做一點務實的事情,才能真正打破因「語言不通」產生的誤解。他說:「通過這個平臺,我們可以向兩岸律師介紹實踐經驗,從而更好地解決現實問題。不但要爲臺資企業服務,在跨兩岸的投資、繼承、婚姻、合同履行等方面,也要做好『成全型』的法律服務者。既要是『翻譯家』,也要是實踐者。」

十年過去,沈騰在「翻譯家」的工作中付出了諸多心血,也收穫了一份安心。他說:「被認可、被肯定,這也讓我自己更有信心和力量,真正實現一名律師的社會價值。」(王曦澤/《中國新聞》報作者)

(本文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