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考大陸金融證照變容易 證監會:真正落實惠臺31條!
中國大陸2月提出的「惠臺31條措施」逐漸落實,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5月31日分別發佈公告,對臺灣人在大陸申請期貨、證券、基金從業資格做出說明,「在臺灣已獲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通過中證協在大陸組織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中期協、中證協、中基協發佈的公告指出,在臺灣已獲取期貨從業資格的臺灣期貨從業人員,通過中期協在大陸組織的《期貨市場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期貨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在臺灣已獲取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通過中證協在大陸組織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臺灣同胞已獲取臺灣地區證券投信投顧業務資格的,通過中基協在大陸組織的《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即可申請註冊大陸基金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中國證監會發言人常德鵬31日表示,今年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第29項規定了「在臺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中期協、中證協、中基協發佈相關消息是落實上述政策的具體舉措。
常德鵬進一步說明,十九大報告提到,要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爲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證監會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重要思想,高度重視《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落實工作,爲臺灣地區金融專業人才在大陸資本市場就業發展提供便利。」
常德鵬指出,今後,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可按照三協會所公佈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分別參加相關考試、申請從業或執業資格,三協會將進一步爲臺灣地區金融專業人才提供支持、做好服務。
「關於臺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和申請執業證書有關事項的公告」全文:
爲深入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精神,爲臺灣同胞來大陸金融業就業提供便利,現就落實《若干措施》第29項「在臺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關於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的取得方式
在臺灣已獲取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通過我會在大陸組織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二、關於大陸證券執業證書的申請條件
(二)持有(包含曾於最近三年內持有)臺灣證券證照管理部門發出的相關證照;
(三)通過大陸證券法律法規考試;
(四)符合大陸相應執業證書申請條件;
(五)與大陸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證券經紀人委託代理合同;
(六)在臺灣未曾受到金融、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符合大陸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關於大陸證券執業證書的申請程序
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申請執業證書享受與大陸公民同等待遇。申請人需通過我會從業人員管理系統上傳申請材料,經任職機構審覈通過後提交我會。申請材料如下:
(二)大陸證券法規考試成績單;
(三)最近三年內臺灣證券證照管理部門爲申請人核發的證券執業證照證明;
(四)《中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