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政府「吸金7億7千萬」詐315人 林志升等6人遭訴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臺灣政府」從2011年開始以「美國軍事政府」的虛構身分發行身分證詐騙315人,金額估計達7億7千多萬元。桃園地檢署9日上午將臺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升夫婦幹部6人以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同時聲請裁定扣押林志升於桃園市蘆竹土地4筆、建物4筆、存款543萬餘元及美金24萬4000餘元(約臺幣745萬元)。

▲百餘被害民衆集體提告,臺灣民政府10億贓款流向不明。(圖/鏡週刊

檢方表示,林志升於2008年2月間成立「臺灣民政府」,並於2011年間將所有的農場設爲「臺灣民政府」中央會館,陸續對外謊稱「美國軍事政府將把臺灣政權交還臺灣民政府、臺灣爲日屬美佔」,多次前往日本製造交流活絡假象;還以虛構「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發行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及採購印製旅行證件機具爲由,向民衆詐取身分證1000元至1500元、全套代訓政府官員「過5關」課程2萬4000元、車牌 6000元、旅行證件6000元、採購旅行證件機具50萬元(採集資認股,1股50萬元) ,並以績效競賽表揚方式鼓勵招募下線上課。

檢方還查出,林志升夫婦2014年間以「提起請求美國接管臺灣之訴訟」訛稱,勝訴可加速執政,若捐助該案1元,未來可兌換1元「正臺幣」(臺灣民政府欲發行的貨幣幣值等同1美元),不過該案於2016年經美國法院政治事件管轄權駁回後,2人即透過美國公關公司購買時段版面,於境外營造「臺灣民政府」是受「聯合國」、「G7」、「G20」等國際組織承認的假象,並以「2017迎向執政年」、「2018迎向執政年」等不實話術與4名幹部持續斂財;所得款項均中飽私囊,用以支付私人開銷、親族遺產訴訟之賠償和解金,或藏匿住處、購買不動產、匯出海外、購買銀行本行支票等方式進行洗錢。

▲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到臺灣民政府板橋服務處雞蛋抗議。(圖/記者陳雕文攝)

檢方指出,315名被害人遭詐騙金額共1億5474萬8488元,不過依照帳證估算,「臺灣民政府」犯罪所得達7億7126萬1551元;另查掩飾、隱匿詐欺所得而涉及洗錢的資產數額爲3億1326萬6045元、歐元2000元(約臺幣7萬2千元)。

桃園地檢署9日上午將臺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升夫婦及幹部6人以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除此之外,爲澈底剝奪犯罪所得,將查扣現金1億3443萬2000元、美金5萬2381元(約臺幣160萬元)、歐元2000元外,也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林志升於桃園市蘆竹區土地4筆、建物4筆、存款543萬餘元及美金24萬4000餘元(約臺幣745萬元),以阻止林等坐享犯罪利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