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家長慌了,臺當局要把學生送上戰場?

【文/觀察者網 張菁娟】綜合“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臺媒報道,臺“教育部”近日通知高中以上學校發放“青年服勤同意書”徵詢學生服勤意願,引發家長質疑是要送孩子上戰場。面對家長的疑慮,臺“教育部”10月17日表示,該部已進行檢討,即日起停止使用“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含個資提供)同意書”,同時將調整修正“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劃”。

臺“教育部”聲稱,去年即有“青年服勤同意書”填寫,不是近期才發放填寫,並非如外界所傳的那樣是因應兩岸局勢緊張才調查填寫。

報道稱,“青年服勤同意書”中註明“依據所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配合地方政府學校青年服勤大隊需求,在不影響學生學業原則下,參加學校青年服勤”。

臺“教育部”表示,所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自2001年11月14日頒佈以來,學校依據該法實施青年服勤人員編組已超20年。先前,招募對象爲大專及高中階段學生,爲了尊重學生意願,“教育部”修改計劃內容爲,必須徵得學生或家長的同意纔可納入。

去年發佈的“2024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劃”內容明確規定學生參加應基於自願原則,並提供“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同意書”範本,而所填寫的資料均由學校留存備查,毋須提供給“教育部”。

臺“教育部”說明,學校青年服勤範圍僅限於“協助地方政府進行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等活動,不包括軍警單位的勤務,而在學校教育階段就能完成人員教育訓練及演練,在災難發生時發揮校園安全、自救、救人功能。

根據臺“教育部”的說法,辦理青年服勤動員計劃,是在增強校園安全及應變能力,並在過程中重視學生參與的意願與教育意義。目前,“教育部”已進行計劃內容的檢討調整,並停止使用“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含個資提供)同意書”,未來相關計劃的執行,會研擬完整且清楚說明,降低民衆疑慮。

臺灣學生學習槍支使用 臺“中時新聞網”

臺防務主管部門負責人顧立雄當天則聲稱,“青年服勤同意書”並沒有所謂“從事軍事勤務”的部分,相關教育訓練目的是當臺灣面臨重大災害或是緊急狀況時,這些學生都能自救互救,這纔是本意。

另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臺“教育部長”鄭英耀星期二(15日)解釋說,學生籤的同意書,完全跟戰事無關,主要是在後勤上的協助。

此前(14日),臺中市議員劉士州在迴應有關“臺軍方徵調各縣市的活動中心、區公所及宮廟放置彈藥與戰備物資”一事時表示,證實了此事的真實性,並稱“希望大家一起配合”。

“中時新聞網”18日發佈的一篇題爲《別把學生送上戰場》的評論文章寫道,宮廟等公共場所不應成爲臺軍存放備用彈藥之地,在校的高中、大學生也不該簽署“青年服勤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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