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公司化說帖 工會逐項反駁

臺鐵公司化遇阻,員工不滿安全改革、歷史負債皆未解決。圖爲2016年臺鐵工會成員抗議血汗工作環境。(本報資料照片)

「笨蛋!問題是安全和財務!」立法院本週開議,交通部表示,「臺鐵公司條例」將如期送進立法院,交通部長王國材近日也快馬加鞭跟各地員工會面。不過臺鐵工會指出,工會不反對公司化,但安全改革和歷史負債這兩座大山不解決,反而去談最不相關的公司化,是工會最不理解之處。工會並一一反駁交通部說帖中的六大重點。

首先,交通部所提短期債務由政府負擔及基金承接,舊制退撫金及銀行利息貸款由政府補貼。但交通部沒講的是:短期負債1371億,財政與主計機關僅同意吸收367億,餘下的由「未來的」臺鐵公司自行清償;其餘3千多億負債,交通部則以「帳面負債」之說含糊其詞;且根據規定,臺鐵公司化後「盈餘必須先償債」。工會質疑:新成立的公司就揹債,還能有甚麼發展?因此,工會主張迴歸民國92年交通部的承諾:政府承接全部歷史債務。

第二和第三,交通部提出「高效資產移轉公司」與「資產租用,降低折舊」。臺鐵公司只留下現有土地資產4.15%,甚至未來要行駛軌道及車站竟還得向政府回租,工會認爲這一點十分奇怪;更奇怪的是土地並沒有折舊問題,何來降低折舊?放眼全世界,軌道運輸很難只靠運務去維持財務,皆需要開發土地資產以增加收入,因此「把土地留下」對臺鐵很重要。

第四,交通部認爲車輛及維護費用應由臺鐵與政府分攤,但民國92年交通部明明承諾政府全部負擔。第五,交通部所謂的衍生利息、舊制退撫金、服務性路線合計補貼57億,補貼的是「未來的臺鐵公司」,並非承接歷史負債,不能混爲一談。

最後是員工權益。工會表示現在就可看出未來的臺鐵公司問題重重,又何來員工福利或是未來的發展可言?

交通部一直以所屬「機場、郵政及港務3家公司皆成功」爲說帖,不過工會表示,此3家公司改制前並無負債問題,其組織條例更無盈餘須優先償債規定;然而臺鐵歷史債務4000多億元就是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