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收賄等案 廉政會:當事人遭羈押、停權三年處分

臺南正副議長收賄等案,廉政會:當事人遭法院被聲押,停權三年處分。(曾薏蘋攝)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提前召開,處理臺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收賄疑雲、及前中執委郭再欽爐碴等案;經歷3小時,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表示,如果檢調審判過程中,當事人被法院裁定羈押,就要停權三年處分。

被問到有沒有買票的關鍵認定在哪?邱駿彥說,「當事人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行爲,或是別人有代替他做這樣的行爲,得到他的默許或認可,這都包括在賄選範圍裡面」。

晚間邱莉莉跟林志展躲過媒體,進入黨中央;邱駿彥晚間受訪指出,今天廉政委員會有請邱莉莉、林志展出席說明,兩人也很完整地把選舉的種種過程都詳細說明,雖然兩人已經有自請停權的聲明,但廉政委員會依照廉政條例並不會受到影響跟拘束。

他說,廉政委員會今晚決議,如果檢調審判過程中,被法院裁定羈押,就要停權三年處分。

被問到兩人有提出什麼反駁嗎?邱駿彥指出,他們沒跟邱、林告知停權三年,這是廉政會的決議,這是依照慣例,往例都是這樣處理。

至於郭再欽部分;他說,郭的案子也成案了,但因爲郭正被羈押,無法出席說明,依照廉政的程序,在當事人還沒說明之前,廉政會不適合做任何實質決議。如果郭再欽一直被羈押,廉政會也不排除請他的律師代替他說明,這三人都已經成案,處理的方式分爲兩種。

由於開會時間長達3小時;邱駿彥說,最主要是瞭解邱莉莉、林志展案件的相關情形,針對有利、不利的部分都必須全盤瞭解,體現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