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東山區長涉駕公務車肇逃「15小時後投案」市府嚴懲拔官!

臺南市東山區長呂煌男疑似駕駛公務車肇事逃逸後,隔日才投案。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政府積極宣導「不可酒駕、不可肇逃」,對公務員更是嚴格要求、三申五令。東山區長以身試法,除了得面對法律制裁,市府對其職務也會有所調整。

市府民政局表示已展開調查,包括公務車有無不當使用等行政調查,在進一步懲處出爐前,將先調整呂煌男之職務。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事發後呂煌男已向民政局回報全案,並提出自行處分,已調整爲非主管職務,預計下週一發布新區長。

姜淋煌說,呂煌男向他表示當時是去拜訪里長途中,並不知道有撞到機車,已要求他要勇於面對,車禍意外難免但一定要先搶救傷者,錯失第一時間的處理,要他馬上去探視傷者並負起應有的醫藥等責任,未來面對刑事肇逃等責任,也要誠實以對。

姜淋煌說,呂煌男擔任東山區長期間積極任事,不論是處理公有地被非法佔用,還有對東山咖啡產業、休間觀光推展等都非常用心,在地方上也獲多數里長的支持。

臺南市東山區長呂煌男12日深夜駕公務車在東山區聖賢裡南314線道撞倒郭姓機車騎士後肇事逃逸。郭送醫腦震盪還好無生命危險。呂煌男直到昨天下午2點才投案,事發經過13個小時酒測值0,警方偵訊後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獲報後調閱監視畫面,確認肇事逃逸車輛是東山區公所公務車,追查發現是呂煌男駕車,不排除酒駕才肇逃,通知呂到案說明。不過呂直到13日下午纔到白河分局東山分駐所投案,酒精檢測值零。他承認肇事車輛是他開的;不過自稱當時並不知道有撞到人,沒有酒駕。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臺南市東山區長呂煌男。圖/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