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炎亞綸拍攝、持有少年私密視頻,獲判7月徒刑、緩刑3年

據中國新聞網文娛援引臺媒報道,炎亞綸2017年透過社交媒體認識未成年的耀樂,雙方進而交往、發生性行爲,他用手機拍下過程後外流,法院考量他與耀樂達成調解,並已履行部分款項,給予緩刑,由於2日爲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並未對他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獲判緩刑確定。此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審宣判,依照“拍攝少年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等罪,判處中國臺灣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可易科罰金(以罰金代替刑罰)。緩刑期間保護管束,需履行調解內容,可上訴。開庭時炎亞綸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金額不便透露。(東方網·縱相視頻 孔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