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貿易倡議政院拒送國會實質審查 她批:爲什麼要黑箱?

《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月初由駐美代表蕭美琴(左二)與AIT執行理事藍鶯(中)代表雙方簽署,美國衆議院歲計委員會昨日通過實施法案。(行政院經貿辦提供)

臺美雙方本月初簽署《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昨(14)日美國聯邦衆議院歲計委員會無異議通過「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展現對臺灣的強力支持。在野黨發言人餘佳蒨表示,樂見臺美經貿關係達到新的里程碑,但攸關人民重大權益的重要貿易協定,政府卻拒絕送進國會實質審查,令人想起2014年《服貿協議》談判及簽署過程的不透明、不正義,引發社會極大的反彈與動盪,質疑「沒有大問題的東西爲什麼要搞黑箱?」

餘佳蒨表示,相較美國國會堅持對臺美貿易倡議進行審查,我國行政院卻以該倡議是「行政協定」而非「條約」爲由,拒絕送入立法院實質審查。然而,從簽署的貿易協定內容來看,實際上卻是涉及到我國在經濟上利益的重要事項,又或是可能會牽涉後續我國法律的變更,依照《條約締結法》,這項貿易協定的性質實質上屬於「條約」,依法就應該在簽署後送到立法院進行審議。

餘佳蒨進一步指出,過往的貿易、經濟合作協定,皆以條約案方式,送立法院審查,如臺巴(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臺瓜自由貿易協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等皆是如此。更何況本次的臺美貿易倡議內容涉及農業、數位貿易、勞動、環境、國營事業等涉及經濟利益、法律等國家重要事項,也應該依法交由立法院審議,不該任意的規避來自立法院的監督。

餘佳蒨強調,一直都支持臺灣走向世界,也肯定透過與民主盟友間的合作,降低對於中國大陸的經濟依賴,但談判過程中,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是我們必須堅守的底線,呼籲政府開大門走大路,該送立法院就送立法院,不要留下不良惡例,引起人民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