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續開庭 臺鐵爆李義祥有2支無線電卻沒報案

0402太魯閣號撞車出軌案今天續審,不少罹難者家屬出庭,對於李義祥辯護律師說第一時間通報臺鐵,完全無法接受;罹難者家屬陳媽媽認爲,如果李當時叫救護車,或許女兒就不會罹難了。(羅亦晽攝)

0402臺鐵太魯閣號事故,花蓮地院今續審包商李義祥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傳喚臺鐵人員等3名證人,3人證稱,當時配有2只無線電給李,事發當下應可直接通報2側車站,但李卻毫無作爲,還請吊車來,罹難者家屬質疑此舉是否意圖想湮滅證據,痛批「你的良心在哪裡」,被害人代理律師則認爲證詞已明確顯示李有肇逃之虞,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爲「不作爲之殺人罪」。

今天傳喚3名被告爲臺鐵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工務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潘同時也被起訴過失致死等罪,另1位則是吊車公司施姓負責人。事發當天,李曾打電話告知熊、潘出事,並認爲有盡到告知上級責任,否認肇事逃逸,但潘未接到電話,施則是接到李電話要求派吊車到現場處理。

0402臺鐵太魯閣號事故,花蓮地院今上午續審包商李義祥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傳喚臺鐵人員等3名證人到庭。(羅亦晽攝)

熊、潘證稱,有將臺鐵突遇緊急狀況流程及鄰近車站緊急聯絡電話公告在工程LINE羣組記事本,依正確流程,施工期間若軌道上有障礙物,應先通報2側車站,第一時間停駛列車避免撞擊,打110、119報警緩不濟急。潘甚至爆出,曾配發2支無線電給東新營造,由李義祥簽收,就是爲了緊急狀況可即時透過無線電聯絡2側車站。

不過當工程車滑落邊坡時,李卻未告知臺鐵人員,也未通報2側車站,直到列車撞到工程車後,才緊急電話告知熊說,列車「掃到」工程車,不過熊當時以爲是工程車司機發生意外,但他仍依程序向上級通報,直到事發後1個小時到達事故現場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施姓吊車司機當庭作證表示,事發後共接到李2通電話,他先是說工程車掉落鐵軌,請求派2臺25噸的吊車過去,但已不記得他當時的用意爲何,只知道口氣聽起來很緊張,之後再來打只問「車子過來沒」,直到自己到現場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且當時警方已拉起封鎖線,根本無法進去。

李義祥原都透過律師詰問3名證人,問到熊時,李突然激動說「我當下有沒有問你?主任,挫賽啊,代志大條了,火車撞貨車,快來幫忙處理。」並透過律師否認有簽收、保管無線電,辯稱是潘記錯了。

蒞庭檢察官林於湄指出,李義祥打電話給不具救災救護專業的臺鐵人員,對維護交通安全、減少死傷沒有實質幫助;被害人委任律師則認爲李不把火車可能撞上放在心中,只想着自己的車,撞車後未察看、也沒有撥打電話通報110、119求助,通報臺鐵人員也是輕描淡寫,未盡到作爲義務,有不作爲殺人的未必故意,責任重大。

罹難者家屬陳媽媽完全無法接受李義祥律師辯護「第一時間通報臺鐵」,她哽咽表示,小女兒被壓在座位下時還有意識,到送醫途中才失去呼吸,「如果李當時叫救護,或許女兒就不會罹難了」。當時也在車上的陳先生1家6口2死4傷,他質疑,事發後李叫2輛吊車「是要滅證嗎」,痛批「李的良心在哪裡」!全案將於28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