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創季配息首例 證交所提醒:融券必須回補確定股息分派

臺積電創上市公司季配息首例。(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劉姵呈/臺北報導

臺積電開創上市櫃公司每季配息的首例,今(5)日證交所也針對臺股可每季配息,恐造成融券一年多次強制回補的問題做說明,也提醒投資人未來可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上市公司股利分派頻率相關資訊。

證交所指出,信用交易制度中,投資人融資買進的股票,是做爲證券商證金公司的擔保品,證券商或證金公司再以融資擔保品供融券投資人賣出。如果遇到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常會、配股配息等須確立股東名簿時,現行規定融券投資人應於停止過戶第6個營業日前,還券了結,以利授信機構編制過戶清冊,讓融資投資人行使股東權益

證交所指出,過往融券強制回補造成融券人之放空策略無法繼續執行,惟該制度已調整,自2016年5月1日起簡化融券人轉爲借券人(保有放空部位)之程序,得以融券擔保品抵充借券擔保品,以繼續執行其放空策略。

▲證交所。(圖/記者劉姵呈攝)另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常會承認,且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因此投資人得以預期大約何時須融券回補,以分散回補時機,避免產生所謂軋空情況

而現行規定臨時股東會不須融券回補,證交所表示,是爲了避免有心人士任意召開臨時股東會,濫用強制回補機制,有維護市場秩序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