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配息改季配 金管會主委提醒投資人兩件事
臺積電改變配發股利股息的政策,引發市場的討論,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臺積電的做法尚未構成財測的問題,部過他也提醒要注意融券回補以及要跟投資人宣導,該公司的股利配發政策是採取季配。
權值王臺積電(2330)通過配息10元,並計劃於下半年再發放2元,總計共發配10元的現金股利,不僅高於去年8元,還超出外資預期8.5元~9.5元;並破荒首度將以兩次發放現金股利,是上市櫃第一家分次發放的公司。
顧立雄表示有關心該案子,表示這是公司法賦予的權限,證期局也提出意見,因爲臺積電是分配去年的股利,所以並沒有涉及財測的問題。只是據他所知,臺積電並還未修正公司章程,必須要修正公司章程,纔可以改成分次配息。
顧立雄說,臺積電去年盈餘將上半年8元股息,下半年再發放2元,是因爲臺積電去年不只賺8元,保留盈餘可配發的股息超過2元,因此沒有構成發佈財務預測的要件。但是假設去年的獲利在上半年都發光了,且還要發放今年首季盈餘發放2元股息,那就符合發佈首季財測的要件,顯然臺積電還未構成財測要件。
但顧立雄強調,上市櫃公司發放股利時,會有融券回補的問題,以前1年配息1次,現在改成「季配」、1年配息4次,就會有4次融券回補,可能會造成投資人困擾,股務代理手續也可能變繁雜。且公司也要提醒投資人,必須充分接露該公司已經改成季配,提醒投資人要注意自己的權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