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鴛鴦詐騙重判「12640年」 實際服刑上限短得可以

泰國一對夫妻在網路設計投資騙局詐得13.7億泰銖,經刑事法院判刑12640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泰國一對詐騙夫妻檔利用臉書設計「龐氏騙局」向網友行騙,不法所得累計高達13.7億泰銖(約當新臺幣12.5億元),週三(10日)遭法院各判監禁1萬2640年。由於兩人坦承不諱,法官予以減刑,兩人刑期各縮短爲5056年。

1萬2640年是按所有受騙立案件數的刑期累加而成。然而,這對鴛鴦騙徒不必坐穿牢底,因爲泰國法律規定服刑上限爲20年,兩人坐牢20年即可出獄,實際服刑時間等於原本刑期的632分之1。

綜合泰國《時事報》(Khao Sod)、《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此案由曼谷刑事法院審理,被告一共9人,主謀是一對夫妻馬提(Methi Chinpha)與萬塔妮(Wantanee Tippaveth)。法院聽取的證據顯示,2019年3月9日至2020年10月30日爲止,9名被告在臉書張貼廣告,邀請網友參加一項報酬率93%的儲蓄計劃,儲蓄金額最低門檻1000泰銖(約新臺幣909元),以存款1000泰銖爲例,9個月後可獲利930泰銖,連本帶利爲1930泰銖。

檢方指出,被告聯手以假造的電腦數據誘騙投資人持續存款投資,總共2533人受騙上當,損失金額合計13.7億泰銖。受害者遍及首都曼谷全區,其他省份也有人上當。除了向網友行騙,被告另向10家不符合金融法規的放貸業者借款,每家借貸至少500萬泰銖。

檢方對9人控以多項詐騙罪名,法院審理後只對其中2人、也就是馬提與萬塔妮的罪名成立。泰國公共電視臺報導,法官認爲其餘7人只是萬塔妮與馬提的員工,對於詐騙內情並不知情,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受害人立案2528件、每件以5年有期徒刑計算,總計刑期1萬2640年。因2名主謀認罪,法官各予以減刑爲5056年。除了坐牢,法院也諭令萬塔妮與馬提必須向受害者支付賠償金。

新加坡媒體《海峽時報》、Asia One報導,萬塔妮今年28歲,馬提年僅20歲。爲取信於人,萬塔妮常在網路上發佈影片展示豪奢生活,不時大秀黃金珠寶,她聲稱這些首飾都來自於她的珠寶店,事實上全是騙人的,萬塔妮只是在某間辦公室一角擺設櫃檯、佈置成珠寶店場景。

檢方指出,9名被告並未把這2533人的存款用於投資獲利,而是直接分贓。泰國警方表示,有些受騙的投資人砸下畢生積蓄與房產,有些人得知血本無歸之後甚至企圖自我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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