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股轉骨方案3.0 六大措施將上路

爲強化臺股競爭力,金管會在2020年8月發佈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其中有六項措施是2023年要落實。一是董事長與總經理爲同一人時應增設獨立董事,即上市及資本額6億元以上上櫃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是同一人或互爲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設置獨董人數不得少於四人,但董事席次超過15人者,獨董人數不得少於五人,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年底前共618家須增設獨董,其中已有136家已符合標準,尚有482家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若2023年底未完成設置,將依證交所規章開罰違約金3萬元,且限期改正,未完成改正前每日罰1萬元,直到改善爲止。

二是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上市櫃公司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2023年已是第三階段推動,先前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都已完成,剩下共有1,267家應在2023年6月底前設公司治理主管,其中有465家已設置,尚有802家未設。

三爲揭露英文資訊,上市及資本額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自2023年起,應提供英文版的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及年報,共835家適用。

四是揭露永續資訊,參考永續會計委員會準則、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準則,資本額2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應編制申報永續報告書,並揭露特定產業永續指標及氣候相關資訊,2023年共240家須編制。

五爲提早揭露全年度財務資訊,上市櫃公司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年報,共120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者,75日內公告前一年自結財務資訊,共388家。

六是興櫃2023年股東會,應提供電子投票,共301家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