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執意重開燃煤機組 中市府:將依法開罰

臺中市政府表示,臺電如經確認違法啓動,將依空污法新臺幣1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工及限期申請許可證。(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電公司將啓動臺中火電廠2號機組!臺中市府表示,若臺電執意啓動中火2號機組,屬未有操作許可證而啓動操作的狀況,違反空污法規定。另外,近幾日全天呈現供電充裕「綠燈等級」,臺電以「合理調度」爲由,進行不合法不合理的啓動中火2號機組,中市府表達嚴正抗議

臺中市政府表示,臺電如經確認違法啓動,將依空污法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工及限期申請許可證;若中火不遵行市府停工的命令者,負責人恐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

市府法制局說,環保署雖撤銷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的行政處分,但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及環保署組織條例第3條相關規定,欲撤銷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應報請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銷;環保署逕自發函撤銷,此舉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權,屬於無效之行政處分。

法制局強調,臺電的2、3號機組,仍屬於許可證遭廢止狀態。市府指出,依據這幾日的尖峰備轉容量率公開資料來看,全國供電呈現供電充裕「綠燈等級」,系統供電餘裕充足,臺電公司打着「合理調度」大旗,欲啓動2號機因應,中市府表示嚴正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