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2丙時速破百狂飆遭罰 男竊測速主機丟河泄憤判緩刑

新北市一名戴姓男子駕車前往濱海,一路狂飆時速破百,被警方開單舉發罰2萬4千元。(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戴姓男子駕車前往濱海,一路狂飆時速破百,被警方開單舉發罰2萬4千元,心生不滿,使用砂輪機破壞測速照相機,將機盒鎖頭割開後取走主機,再連同砂輪機丟進基隆河泄憤,基隆地院合議庭近日審結,依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據瞭解,戴男5月2日凌晨4點駕車在雙溪區臺丙線,往雙溪方向17公里處,持榔頭敲打路旁測速照相機,數度敲打發現無法破壞憤而返家,未料,隔日凌晨3點,他又帶着砂輪機到現場切割鎖頭、拔除機盒電線,將價值3萬5千元主機偷走,並連同砂輪機丟入基隆河,警方發現測速照相機遭竊,調閱監視器將戴男逮捕歸案。

警方偵詢時,戴男坦承所有犯行,供稱自己某日和朋友要去濱海附近聊天,因車輛加速沒有感覺,開到時速163公里,行經臺二丙線17公里處時,不慎遭測速照相機拍下,被開罰2萬4千元,心生不滿而破壞主機,戴男表示,事發後已將測速照相機主機內所有配件修復完畢,並強調以後不會再犯,向法官求情,盼能從輕量刑

基隆地院合議庭近日審結,法官審酌,戴男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深感悔悟,因當時工作不穩定,沒有特定收入,又被開紅單,氣憤之下破壞、竊取測速照相機,且已和廠商聯繫,將所有配件修復完畢,依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