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傳裸照給前男友 「薄馬照」被現任男友貼「爆漿公社」
八里一名男子,登入女友帳號,竊取她裸照,還上傳到臉書社團「爆漿公社」,觸犯3罪遭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住在新北市八里的張姓男子,偷偷登入女友小花(化名)的臉書帳號,發現小花傳裸照給前男友,盛怒之下竟挑了一張下體照,後製輕薄馬賽克後,上傳到臉書社團「爆漿公社」,還嗆小花「再被我發現就是整本相簿,不馬賽克了」。高院審理後,認爲張男觸犯散佈猥褻物、恐嚇罪、妨害電腦使用罪,合併應執行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男於2017年10月,偷偷登入女友小花的臉書Messenger帳號,竟然發現她傳給前男友多張裸照,張男大怒,不但將所有裸照下載到自己的電腦存檔,更挑了一張小花下體照,加上輕薄馬賽克貼到臉書社團「爆漿公社」,之後截圖嗆小花:「我先丟一張無碼的到爆漿公社好了」、「今天先一張,在被我發現你騙我,是整本相簿」、「今天先一張,之後再被我發現,就是整本相簿,不馬賽克了」、「我先放國外的成人網站好了」、「我還有影片」等語。
小花心生畏懼報案,經過審理,高院認爲張男雖然有馬賽克,但仍可以清楚看見畫面,未達安全隔絕程度,屬於散佈猥褻物;另外,張男截圖給小花,又接連傳了數封恐嚇性訊息,觸犯恐嚇罪;加上張男未經同意登錄女方臉書,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因此高院判張男犯下三罪,合併應執行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除了妨害電腦使用罪可上訴,其餘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