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正華告小三 劉韋欣:苗華斌主動撲上來

苗華斌劉韋欣婚外情案8日開庭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大陸女子劉韋欣外遇元配孫正華怒告劉女妨害家庭,臺北地院8日開庭,3人首度法庭交鋒。孫正華指劉韋欣開口索3600萬元,以便她回大陸開麥當勞,否則就要讓老公苗華斌身敗名裂;劉女則表示「第一次」是苗華斌「自己撲上來」,她只要求每月3萬元的扶養費,並沒有開出天價

▲▼孫正華批劉韋欣只要錢,強調不會撤告。

苗華斌與百老匯按摩院櫃檯小姐劉韋欣不倫,經媒體爆料後,孫才知悉老公有外遇,控告劉女妨害家庭,檢方認定她與苗華斌發生10次關係,將劉女起訴。臺北地院昨日再度開庭,3名當事人首次全部到庭。

劉韋欣只承認與苗發生2次關係,強調不知對方已婚,第一次是苗「主動撲上來」,她毫無心理準備,「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發生了。」苗華斌則表示,2人前後發生10次性關係,劉女知道他已婚,他曾幫劉償還130萬元債務條件是要劉去找一個正當工作,還曾給學費讓她學英文

孫正華說,她和婆婆曾約劉女碰面,她要劉女先寫兩封道歉信,一封給她,一封給孩子,劉同意,但事後僅寫了一封道歉信給她,透過律師再向她要3600萬元的生活費,她認爲這和爲小孩將來健全成長的協商前提不同,對方顯然只是要錢。

她並稱丈夫國外回臺就是一個宅男,不知社會險惡,丈夫幫劉女還債,劉卻恩將仇報,簡直是忘恩負義,她不可能撤銷告訴,同時請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如果獲判賠償精神慰撫金,會全數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