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父親出租自己2套房爲兒還貸,無處安居撬鎖強佔女兒家
5月25日消息,電視劇《歡樂頌》中,樊勝美家庭因重男輕女而引發網友唏噓。沒想到在蘇州崑山也上演了現實版“樊勝美”。年近七旬的陳大爺膝下兒女雙全,因兒子買了房需要還貸款,陳大爺爲給兒子減輕貸款壓力,便將自己的兩套拆遷房租了出去。然而他卻在沒和女兒的商量下,直接撬鎖搬進了女兒的房中。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蘇州虎丘法院審理了此案,判令陳大爺搬離他女兒房。
將自己兩套房出租爲兒子還貸,卻撬鎖搬進女兒家
張某與陳大爺兩人離婚後,約定由張某撫養女兒,陳大爺撫養兒子。幾年後,陳大爺與張某復婚並將老房屋一上一下的樓房分給了張某和女兒,後來因爲種種原因兩人再次離婚。
老房屋拆遷安置後,兒子和女兒各取得兩套拆遷安置房屋所有權。陳大爺稱,老房屋拆遷之後一直和兒子一家共同生活,後來兒子在太陽花苑租了房子,自己就在同小區租了一個車庫住。
等到2019年動遷安置,因爲兒子買了房需要還貸款,爲了給兒子減輕貸款壓力,就把自己的兩套拆遷安置房租了出去。然而自己實在無力負擔房租,未與前妻和女兒商量,便直接撬鎖搬進了女兒的拆遷安置房中。
“女兒的房子也是我的房子,我爲什麼不能住進去呢?”陳大爺認爲按照農村的習慣,動遷安置房即使是女兒的,父母和兒子也是可以住的。況且張某和女兒能拿到動遷安置房是因爲自己給了他們老房屋的一部分,不然這兩套動遷安置房就是自己的。
擅自撬門進入行爲欠妥,法院判決返還
在前妻張某看來,陳大爺不僅出資爲兒子買房,而且還出租房屋爲兒子還貸款。現在陳大爺沒地方住了,兒子不給他安排住處,卻要住進自己的動遷安置房裡,其行爲嚴重影響到了自己的生活,也曾請親戚和社區勸說陳大爺,但陳大爺仍然不肯搬出。
庭審中,在詢問到兒子和女兒目前對陳大爺有無履行贍養照顧和居住安排以及精神扶持等義務時。女兒稱:“之前我每個月都會去父親那兒看望他,給他帶些水果和營養品。”女兒表示,本來說好由哥哥贍養父親,自己贍養母親。“但是哥哥一直沒有給父親安排住處,也拒絕到庭參加訴訟,只能說父親太寵哥哥了。”
法院認爲,本案中,因涉案動遷安置房登記爲張某與其女兒共有,陳大爺未經兩人同意擅自撬門進入房屋居住,行爲欠妥,因此被告陳大爺應當騰退並將涉案房屋返還給張某和女兒。針對原告主張的支付房屋使用佔有費等問題,考慮到本案系兒女未能妥善安置好陳大爺的居住問題而引發,故不予支持。
承辦法官說,作爲子女,對父母均有同等的贍養扶助、關心照顧義務,而不應區分由誰照顧父親、由誰照顧母親。作爲父母,想要讓子女照顧自己,應當和子女耐心溝通,互相體諒,而不是像陳大爺那樣未經同意擅自撬鎖入住。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 法官說,陳大爺與張某均已步入老年,應該是頤養天年,盡享天倫的年紀,子女在以後的生活中應以實際行動照顧年邁的父母,讓父母能夠老有所養、重享天倫之樂,切莫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之時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