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園林管理服務中心原主任楊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紀委監委對宿州市園林管理服務中心原主任楊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溪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投資入股非上市公司;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溪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溪開除黨籍處分;由宿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宿州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