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原標題:張建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靈璧縣紀委監委對靈璧縣楊疃鎮衛生院原院長張建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國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張建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靈璧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建國開除黨籍處分;由靈璧縣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 清廉宿州

編輯 | 呂盼盼

審覈 | 沈楊、李何晴、謝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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