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取締龜速車 開出第一單
蘇花改首張低於最低速限的罰單,在4日下午開出,成爲蘇花改龜速車第一單,宜蘭警方將不定時編排勤務取締龜速車。(宜蘭縣警察局提供/李忠一宜蘭傳真)
蘇花改成爲第一條規定有最低速限的省道,宜蘭警方從7月1日起加強執法,警方6日表示,首張低於最低速限50公里的罰單在4日開出,可處1200元以上至2400元以下罰鍰,且駕駛人被警方查出吊扣駕照還開車,還將再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蘇花改在今年1月6日全線通車後,爲了紓解塞車問題,6月20日起主線路段從時速60公里提升至70公里,並且規定最低速限50公里,蘇花改與舊蘇花公路銜接路段,則爲時速限介於50至60公里。
最低速限規定上路後,警方從7月1日起加強執法,首張低於最低速限的罰單,在4日下午3時17分開出,王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駛在蘇花改134.5公里處、觀音隧道內,經員警以手持式雷射測速限測得,該車時速46公里,低於最低速限50公里。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舉發,開出首張蘇花改龜速車罰單,且員警攔查該車後發現,王男在半年內因違規記點滿6點,被吊扣駕照,視同無照開車,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
王男對警方表示,他並非是故意龜速行駛,是因爲看到警察很緊張纔開很慢,沒想到卻因此違規。警方表示,蘇花改違規的最大宗仍是超速,從6月20日起至7月5日止,舉發駕駛人超過80公里以上者,有482件。
警方提醒,最高速限有寬限值10公里,最低速限無寬限值,遇車流量大或事故導致塞車,不會舉發最低速限的用路人,宜蘭警方將不定時編排勤務取締龜速車,維持車流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