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高虹安前要函立院同意?辦案人員:遊院長搞錯了

搜高虹安前要函立院同意?辦案人員:遊院長搞錯了。(鄭任南攝)

針對媒體報導,檢調偵辦高虹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搜索高女立院辦公室之前,事先曾致函立法院長遊錫(方方土)知會同意搜索一事,臺北地檢署16日澄清,檢調是15日搜索前當天上午由檢察長致電立法院秘書長,並無事先函請立法院同意搜索一事。

媒體報導,檢調偵辦高虹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搜索高女立院辦公室之前,事先曾致函立法院長遊錫(方方土)知會同意搜索一事,遊並證實此事。

由於檢調事先致函立法院知會搜索一事,將引發檢調執行搜索作爲,有事先「泄密」之虞,因此北檢今出面澄清。

北檢表示,北檢偵辦高虹安涉嫌浮報助理費等案件,15日上午由檢察長林邦樑先以電話通知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請其陳報院長後,再由院方人員引領執行人員前往高女國會辦公室進行搜索,並無北檢事先函請立法院同意搜索之事。

據辦案人員推測,遊錫(方方土)很可能「搞錯了」,辦案人員確實曾致函立法院人事處調閱高女助理的人事薪資資料,並沒有就搜索一事函請遊同意,遊可能誤認函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