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太便宜殺人犯 呂秋遠:一輩子喪失希望自由最殘忍

龔重安殘忍殺害劉小妹,引發全民激憤,要求法官判死刑。(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龔重安殘忍犯下臺北市北投文化國小劉小妹割喉案,也讓死刑存廢再次引發討論。律師呂秋遠4日在臉書表示,死刑太便宜殺人犯了,「讓一個人一輩子喪失希望、喪失自由、喪失意志,這纔是最殘忍的行爲。」他認爲,國家應增設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這纔是對於人權最殘忍的對待。

呂秋遠寫道,死刑其實是最便宜死刑犯的方式人們之所以贊成死刑,因爲死亡代表對於人類最嚴苛的處罰,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矛盾,癥結點就是死刑到底滿足了誰,「從一個混亂的邏輯來看,死刑同時滿足了被害人加害人,就被害人而言,死刑滿足了報復的快感,因爲一聲槍響,結束加害人的生命,而且符合一命還一命的果報思想。就加害人而言,卻也是一種滿足,也就是再也不必承受無窮無盡的折磨與痛苦。」

呂秋遠表示,好死不如歹活是真的嗎?要不要去問問死刑犯,如果自己知道,這一生都將在監獄度過,無任何假釋的機會,他願不願意接受死刑,「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想,但是至少我自己是願意的。因爲毫無希望地活着,比起死刑來說,更是一種痛苦。」

呂秋遠指出,當一個人的時間對他而言已經毫無意義,他不可能出獄、沒有希望結婚生子、沒有機會與別人交談,只能屈在一間小小的水泥房舍,從20餘歲孤獨活到70歲、80歲以上,然後老死於監獄中,「這種懲罰,我想到就不寒而慄。」他認爲,「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我希望他一輩子關到死,而不是死刑,因爲『死』太便宜這個殺人犯了。站在加害人的角度,我寧願死,因爲死是一件太輕鬆的事情,只有法警不輕鬆而已。」

「我只是想提醒閱讀者,不要認爲死刑是最嚴酷的懲罰,所有的懲罰,殘忍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呂秋遠說,一槍斃命到底有什麼正義可言?讓一個人一輩子喪失希望、喪失自由、喪失意志,這纔是最殘忍的行爲。

呂秋遠認爲,國家如果真要嚴刑峻法,應該增設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這纔是對於人權最殘忍的對待;站在務實而非哲學的角度上,死刑哪裡殘忍?相較於被害人生前所面臨的恐懼與無助、被虐待而死亡的慘狀,一槍斃命根本就是一種解脫而已。

對此,許多網友贊成終身監禁,「要無期徒刑可以,但請受刑人自行負擔所有的費用,不要浪費我們辛苦賺來的納稅錢」、「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補一句,也不能有特赦,就是關到死,這樣我也贊成。」

▼執行死刑的法警。(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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