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倒閉潮來了 財政部發布解釋鬆綁清算期免房地稅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隨着少子化的趨勢,許多私校面臨退場、迎來倒閉潮,財政部今日公佈解釋令,鬆綁私校在清算時間免課房屋稅和地價稅,爲房地主管機關發文之日起算3年內仍是學校使用;如果學校法人未能在3年內清算完結,可以申請展延1次爲期3年,意即最長可達6年。

財政部表示,學校用途是免房屋稅與地價稅,如果面臨退場、清算時,原本規定,次年起就要開始復徵地價稅、房屋稅;若是非自用的房地,地價稅可能從千分之10、房屋稅3%起跳,對於將倒閉的法人來說並不是一筆輕鬆的負擔。

部分學校法人因爲停止招生或者停辦,經主管機關覈定或命令解散,是否可以繼續免課房地稅起疑義,因此洽教育部意見。

教育部的看法是,學校法人雖然經主管機關覈定或命令解散,但還是在清算辦理事宜,法人地位並未消滅,清算期間還要辦理公文文書收發、處理債務、各項訴訟、校產各項規劃,包含老師、行政人員處理,部分校舍也工留守的人員使用,以及仍要維持校園內的安全,因此仍算是供學校使用,因此財政部鬆綁併發布解釋令。

根據教育部所提供的清單,有14間學校退場,其中1間已經是法人人格消滅;另外12間覈定解散,仍可適用新的解釋令;另外1間則是預計要覈定解散,也可適用新解釋令。而這14間學校從小學、高中職到大專院校等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