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講再多都是屁」!小燈泡母:看新聞終於又知道進度

▲小燈泡母親王婉諭今年1月於公聽會上發言。(圖/記者吳銘峰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目前在高院審理的「小燈泡案」,16日二審開庭,預定7月宣判,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昨天在臉書貼文說,「看到新聞,我終於又知道了本案的進度」,並批評本案從偵查庭到二審,她都是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

本案受害女童小燈泡,前年3月遭兇嫌王景玉砍殺23刀慘死,王被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王嫌有精神疾病,依《兩公約》明定精神障礙者不能判死,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昨天召開延押庭預計今年7月宣判。

王婉諭去年3月以司改國是會議委員身分,參加司法院第1分組第3次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今年1月,她也以司改委員的身分,參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辦的「有關落實偵查不公開、避免媒體審判隱私權保護等議題」公聽會。

「被害人在訴訟中的角色爲何?」,對於本案的進度,王婉諭昨天深夜在臉書貼文表示,「即便司法改革談了,司法院也大張旗鼓地開了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公聽會、記者會,熱烈的討論了被害人的各種權益,但....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

「今天看到新聞,我終於又知道了本案的進度『五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司法制度,非常優秀的始終如一!」,她並抨擊,「從偵查庭到二審,都一貫的保持着當事人得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她的朋友也紛紛留言「離譜、太誇張」。

對此高院迴應,昨天是延押庭,不是審理庭,因此不能傳喚證人、告訴人或提示證據與辯論,正式審理庭都會通知被害人家屬到庭,先前每次開庭都有通知王婉諭,但她都不來,希望下次開庭時,王能到庭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