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3月起進入春季禁漁期

央廣網成都2月29日消息(記者 王穎)每年的3月至6月是魚類產卵繁殖的季節,根據相關法規,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樂山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撈作業、垂釣和水禽放養,禁止扎巢取卵、挖沙採石,禁止銷售、收購天然水域的漁獲物。

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從事垂釣的,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方法進行非法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據瞭解,樂山市悅來鎮、牟子鎮岷江河段爲岷江長吻鮠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常年禁止捕撈和垂釣,一經查處涉漁違法犯罪將按照相關規定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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