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消費警示②|直播購物有風險 付款之前擦亮眼

大象新聞記者 張曉斐 通訊員 胡倩

近幾年,網購日益便利化,在我們的日常消費中佔據了一席之位,而直播帶貨作爲新的消費模式迅速發展,網絡直播豐富了人們的消費體驗,但虛假宣傳、誤導消費,商品貨不對板,售後維權難等“翻車”現象也層出不窮。“雙十一”購物節來臨,鄭州市12315投訴舉報維權中心發佈直播購物消費提醒。

質量考慮佔首位 低價促銷不衝動

直播帶貨商品涵蓋面廣,從食品到化妝品再到家居用品,雖然主播在直播間會講解商品的材質性能,但消費者很難在直播過程中全面的考察、體驗和評價,往往在購買使用後,才發現商品存在各種問題;有些主播常常以“折扣”“優惠”“買贈”等價格介紹爲主,弱化對商品實際情況的描述,導致消費者更容易忽視質量而衝動下單。

建議消費者儘量選擇經營規模大、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直播平臺或官方旗艦店直播間,認真查看經營者的資質信息,從信譽度、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評估,重點考量商品質量的優劣以及是否符合自身需要,不要出於對主播的盲目信任或者價格低廉而衝動消費。

虛假宣傳莫要信 數據流量多留心

部分帶貨主播會通過誇大產品的優點、效果來吸引觀衆,但消費者在收貨時會發現與直播時展示的商品不一樣,出現“李逵”變“李鬼”;有些商品實際情況是購買量少、銷售量低、退貨率高,但某些直播間會通過刷單、數據造假等不合規行爲迷惑消費者,以“庫存有限”“限量購買”“好評率高”等虛假數據信息讓消費者失去判斷標準。

消費者在直播間選購商品時,也要貨比三家,看清楚商品詳情頁描述內容,尤其是在商品頁面角落用小字寫的“特別提醒”,必要時還可以諮詢客服,瞭解主播所推薦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效果及價格等情況,不要單純將直播間推介數據信息作爲選購依據。

購物憑證留存好 售後維權“添磚瓦”

很多直播帶貨往往只負責前期銷售,售後服務則是商家或廠家提供,如果消費者忽略留存證據,後期發現廠商所提供的售後範圍及細則與主播所承諾不一致,售後問題也無法得到滿意處理,例如主播在直播間承諾“假一賠三”或“假一賠十”,實際情況卻是買到假貨,商家只給予退貨退款處理。

直播購物的相關信息具有即時性,在購物過程中除了解商家“七日無理由退換貨”和“三包”範圍等具體細則,建議消費者也要妥善保留好直播內容截圖、支付記錄、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遇到問題及時聯繫商家或平臺協商解決。

若遇到相關消費糾紛無法達成和解,可通過“12315”APP或手機微信、支付寶搜索“12315”小程序,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撥打商家或平臺所在地的12315熱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