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周姓女主嫌爲首的犯罪組織被移送法辦。(警方提供)
周姓女子才20歲就當起大姐頭,吸收未成年少年及國中學生,並於糾集聚衆後,再操縱指示旗下四處逞兇鬥狠、到處滋事,以暴力脅迫欺壓恐嚇勒索被害人,此外還經常侵入國中校園毆打學生,向學生勒索取財。
雲林地檢指揮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周姓女主嫌與手下22歲鄭男與高男,以及17歲張、15歲陳與林3少年。
檢警調查,周嫌等人犯罪集團組織涉及4件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毀損等案件,有8名被害人受害。毀損案件以棍棒暴力毀損被害人張、高等2人汽車之擋風玻璃等;恐嚇勒索並限制4國中生自由,共勒索了10萬3000元,又以石頭暴力砸毀雲蓮安親學園教養院屋頂之鐵皮屋瓦等。
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毀損等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