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上億從哪來? 黃國書質疑羽協財務明細不清不楚
奧運羽球選手戴資穎因贊助問題,引發外界對羽協的批評聲浪。民進黨立委黃國書22日指出,羽協在2014年底到2015年初的收支明細表就顯示,體育署補助該協會553萬,羽協繳稅繳了547萬,收入初估應有上億,除了優乃克(YONEX)等贊助的2596萬,其他收入從何而來?
黃國書上午召開「保護球員優先,體育署別讓選訓權力成爲單項協會霸凌球員工具!」記者會,體育署主秘王漢忠等人也出席參與。黃國書指出,因各項協會掌握報名參加世界賽事的權力,選手只能聽命於協會的指揮和要求,而國家1年補助數百萬給羽協,協會卻未幫助國手,而把選手當成贊助工具。
他指出,從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4月5日的羽協收支表來看,體育署贊助了553萬、優乃克、勇源贊助了2596萬,及來自選手廖冠皓的罰款30萬等,列出的收入並不多,但支出部份,卻有「繳稅」547萬的項目。黃國書質疑,能繳500多萬的稅,代表收入有上億,究竟羽協的收入從何而來?
黃國書表示,針對協會財務狀況,體育署完全沒介入空間,因此他將研擬修改《國民體育法》規定,只要是接受政府補助的協會,接受一定金額補助,政府就要有一席公益理事名額,負責資訊揭露、財務透明,加強體育署對協會的監督。
同時,黃國書也要求,體育署應站在保護並協助球員的立場,要求羽協撤銷對於過去因裝備問題對球員的懲處,歸還罰款;並建立有民間參與的體育中立申訴仲裁機構,作爲球員與協會間出爭議時之協處平臺。
對此,體育署主秘王漢忠迴應,這幾年對協會的財務有做查覈,未來會要求接受政府補助一定金額的協會,財務一定要透明,讓大家瞭解他們使用的情況;不排除未來協會的決策上能有運動員的參與;贊助方面,體育署考慮提供法律專家,保障選手的權益。
至於是否協助讓協會歸還罰款?王漢忠說,會來了解情況,聘請法律專家看以前的合約到底怎麼籤的。而針對戴資穎事件,他強調,體育署的態度也認爲不應該給選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