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保險上路1年已理賠1.2億 電池、配件不在保障範圍

民衆買新手機,若離開店家後,就不能再投保手機保險。(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目前各大電信公司的手機意外毀損保固,都已全部轉型成手機保險(全名爲行動裝置險)。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8年底,手機保險已經累計給付1.2億元,又以跟臺哥合作富邦產險賣最好。

手機保險主要是將過去電信業者的買手機加費意外保固方案全面轉型成行動裝置險,由消費者個人向產險公司投保,電信業只是通路,但維修手機時仍可找電信業者,保險公司再理賠給電信業者。

手機保險主要是在保障不可預料事故,像是意外泡水、意外熒幕破裂、意外摔壞、意外輾毀等等,都能在1年內有3次免費維修,若經維修人員判定無法原機維修,可以原廠授權的整新機置換,但民衆需支付置換自負額。

根據保險局統計,手機保險從2018年元旦上路後,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計新契約件數約97萬件,保費收入約6.1億元,且已累計給付1.2億元。

以保費收入來看,2018年賣最好的產險公司,主要是跟3大電信公司合作的產險。第一名是臺哥大合作的富邦產險,第二、第三分別是跟遠傳合作的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跟中華電信合作的安達產險。

目前5大電信及3C零售通路的手機保險,主要分成「一次交付型」、「分期交付型」2大類。「一次交付型」多適用於購買空機,多數產險僅承保1年,主要由3C零售通路銷售;「分期交付型」需搭配電信資費,每月隨電話帳單繳交保費,主要由電信業者銷售。若以月繳保費來說,每月約98元到300多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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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消費者要特別留意,手機保險是消費者要「在購買手機當下」就要決定是否投保,因爲一旦離開櫃檯走出店外,就無法確認消費者手上的手機是否爲全新且自該通路售出。

另外,若是外殼磨損、氧化,或是熒幕影像殘留、烙印狀況,屬於「自然損耗」,就不在保障範圍充電器傳輸線耳機觸控筆配件不在承保範圍內;電池容量不足、充電孔、耳機孔、卡槽故障也無法申請理賠。

▲電信公司手機保單比較。(圖/記者戴瑞瑤製表,資料來源爲Money101、各電信業者、產險公司)

▲3C通路手機保單比較。(圖/記者戴瑞瑤製表,資料來源爲Money101、各電信業者、產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