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烏青惹父疑…輕度智障女認「蛋塔性交」 帥病男掏字條逃責

▲因林男留有小華傳給他的「愛心字條」,因此獲不起訴處分。(圖/記者林悅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字條保命!輕度智障女子小華化名)104年期間因到醫院照顧臥病在牀奶奶因緣際會見到外表帥氣的林姓男子,小華還主動傳紙條「想認識你」,2人因此結識;事後林男爲慶祝出院,邀請小華一起去買蛋塔,隨後更帶着她到旅館開房間,整起事件曝光後引起小華父親震怒提告,但林男卻因有小華寫的字條佐證,因此法官認爲雙方是合意性交林獲不起訴處分。

104年11月,小華奶奶因病住院小華遂在父親的要求下前往醫院照料奶奶,但期間卻結識了同樣住院、病懨懨的林姓男子,小華第一眼見到林男時就對他帥氣的外表相當着迷,還特地手寫紙條「想認識你」,並畫了一顆愛心傳給林男,2人因此進而結識,互相交換電話、LINE等聯繫方式。

數日後林男病癒出院,遂邀請小華陪他一同買蛋塔慶祝,接到邀約的她便丟下奶奶與林男外出,小華父親到醫院探視時發現女兒不見蹤影,認爲她未盡責照顧奶奶,待小華回來時氣得將她痛罵一頓,並趕出病房

小華捱罵後自覺委屈,便傳訊給林男訴苦,林男遂立即趕到醫院陪小華喝飲料、談心,隨後藉口稱「妳臉色不太好」,便帶着小華到汽車旅館休息,兩人更進一步在房間內發生性關係

2人在旅館內睡了一夜後,直到隔日林男才載着小華回到醫院,但眼尖的父親見了女兒後卻發現手臂瘀傷質問之下小華才坦言昨晚與林男上牀一事,因過程中撞到牀頭櫃手臂纔會受傷,父親聞言後怒不可遏,立即對林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臺南地院開庭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並拿出小華傳給他的字條證明2人是合意性交;且旅館人員也佐證,2人入住期間,小華並未呼救或逃走。法官審視種種跡證後,判定林男未涉及妨害性自主,因此判決無罪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