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男性侵12歲繼女逾百次 遭判「坐牢1050年」律師:法院應檢討

男子數年間性侵12歲繼女合計超過100次,遭判處1050年監禁。(圖/取自123RF)

記者張寧倢/編譯

馬來西亞一名失業男子因爲強姦12歲繼女,當地法院判處他1050年的有期徒刑與24下鞭刑。對此,大馬資深律師西瓦納納坦(N Sivananthan)表示,從未遇過這種超過千年的監禁判決,被告就算窮極一生也無法完成,「高等法庭應該立即提出檢討。」

根據《今日自由大馬》報導,一名住在雪蘭莪州八打靈(Petaling Jaya)地區的33歲男子於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的兩年間,竟然性侵12歲繼女多達105次,因而遭到起訴。巴生市地法官古納孫達麗(M Kunasundary)1月27日宣判,被告每項罪狀分別處以10年監禁與2下鞭刑。

報導指出,古納孫達麗援引的《刑事程序法典》第288(5)條文規定,一名最犯罪多僅能被鞭笞24下,最終這名男子遭到判處1050年有期徒刑、24下鞭刑,服刑起始日是從1月20日落網當天算起。

對此,資深律師西瓦納納坦受訪表示,他從來沒有遇到過如此長的監禁判決,就算讓被告一輩子待在獄中也無法完成,「高院法官忽視了對同一罪名量刑原則,相當荒謬,因爲這等於是強加了無期徒刑在他身上。」

另一名受訪律師維馬爾(V Vemal Arasan)則認爲,法官應給未聘請辯護律師被告人一段時間,於法律扶助機構尋求國家律師爲他抗辯,以減輕罪刑,「律師可以就量刑原則,向法庭要求同時執行這些刑期,審判不是爲了定人死罪,而是讓犯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並矯正錯誤行爲。」

聽Podcast掌握美選及國際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