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農藥殘留新制 「陶斯鬆」影響腦發育將禁用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本次修正內容,包含增修訂亞醌蟎等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食藥署今預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列「大克蟎」及「陶斯鬆」爲公告禁用農藥,後者對嬰幼兒腦部發育有影響、增列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如殺蟎劑「亞醌蟎」在青蔥、韭菜、蕗蕎和蒜等作物的殘留容許量,今起預告60天。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本次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爲增修訂亞醌蟎等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刪除益發靈農藥的14項殘留容許量、增列貝萊斯芽孢桿菌N17、液化澱粉芽孢桿菌PMB01爲得免訂殘留容許量農藥、增列「大克蟎」及「陶斯鬆」爲公告禁用農藥。

衛福部參酌農業部建議農產品儲架期,同步新增刪除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流通緩衝配套措施,也就是農業部規範農作物生產端,先禁用特定農藥,並給與通路「儲架期」,在一定時間後,市售農產品不得檢出。

針對本次增列的2項公告禁用農藥,林金富指出,大克蟎是殺蟎劑,過去準用於冬瓜、木瓜等作物,不過農業部考量這已屬於老藥,有新的農藥可以取代,自107年8月1日起禁止製造、輸入、銷售、使用;「陶斯鬆」則是對嬰幼兒腦部發育有影響,國際上也已刪除使用,國內自111年4月15日起禁止製造、輸入,113年4月1日起銷售、使用。

林金富進一步指出,刪除益發靈的14項殘留容許量,不得用於小黃瓜、小漿果類、柿、洋蔥、胡瓜、桃、馬鈴薯、梨、甜椒、番茄、蘋果和其他如蔬果類、穀類、和茶類,同樣是農業部基於新農藥使用,而將老藥停用的考量。

如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

我國對於農藥的核準登記及修訂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業部及衛生福利部依權責辦理,針對進口農產品,因其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爲國民飲食需求,由衛福部食藥署參酌先進國家作法,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申請。

針對農藥殘留容許量修正,經審覈農藥毒性資料、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覈准登記使用方法等科學性資料,參酌國際間標準,評估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累積風險,並會商農業部,經專家委員審覈通過,期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前提下,讓農藥之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