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15km騎小折遊冬山河!慘摔「眼出血、嘴腫脹」…他怒告廠商敗訴

林男日前騎乘自行車時不幸摔跤,他認爲是車輛本身有瑕疵怒告電商及出貨商。(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日前在電商網站購買1輛鋁合金摺疊車,怎料隔日他開心至冬山河參加自行車活動時,騎乘過程中不幸摔跤,臉部四肢多處因此挫傷,經休養後,他爲找出原因再試騎第2次,結果中途又差點摔倒。林男認爲意外發生是因自行車本身就有瑕疵,怒向電商及出貨公司提告求償20萬元。法院一、二審皆因林男無法提出自行車瑕疵證據,判他敗訴。

林男2018年4月某日在電商網站下訂一臺價格近6千元的「雙碟煞鋁合金小摺疊車」,隔日便開心帶車前去參加宜蘭冬山河自行車活動。騎乘途中林男一直維持15公里均速,怎料他竟在沒有煞車情況下突然前輪一拐,當場摔車,致眼球出血、嘴脣腫脹、四肢多處挫傷,被緊急送往榮總蘇澳分院救治。

經過1個月的休養,林男爲找出摔車原因,鼓起勇氣再次跨上自行車,結果意外發現該車前輪有歪斜、龍頭不受控制的狀況,且越趨嚴重,害他差點2次摔跤。途中,林男將車牽至附近一車行修理,店家表示無法解決,他只好無奈將車牽回家。同年5月15日上午,他將車輛牽至腳踏車店修理,車行師傅告知他,腳踏車出問題是因「龍頭下方摺疊處的內六角螺絲未鎖緊」,隨後就花了1分鐘幫他鎖緊,也沒有再向他收費。事後,林男斷定此瑕疵就是他摔車主因,對此怒像電商公司及出貨商求償醫藥費眼鏡受損及精神撫慰金總計20萬元。

新北地院簡易庭一審認爲,林男提出就醫證明及受傷照片,僅能判定他騎單車跌倒受傷的事實,尚無法證明腳踏車有瑕疵;二審新北地院法官維持同樣見解,審結判林男敗訴,電商及出貨商免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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