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新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夜盤臺期及小臺期出現退單

針對9日夜盤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出現退單一事,期交所指出,因實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較窄,所以產生退單。

9日夜盤開盤後,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近月及次近月份契約出現較多退單情形,因前述契約開盤後,下跌約100餘點,退單筆數約11萬筆。

期交所指出,爲強化期貨主力商品價格穩定性,自9月30日起調整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近月及次近月份契約退單點數計算,即退單百分比由前一日標的指數收盤價的2%,調整爲1%,以致於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較窄。

因應即時市況,期交所已於下午3時09分起,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作業辦法」第10條第3項第3款規定,調整並放寬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近月及次近月份契約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