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嗎?130萬輛汽機車汽燃費未繳 明年1/3起開罰最高3千

全臺130萬輛汽機車尚未繳納燃費,明年1月3日起將開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期限爲12月31日,公路總局已於11月寄發催繳通知書,但截至目前,全臺仍有130萬輛汽機車汽燃費未繳納。提醒車主,務必把握最後幾天補繳,若明年1月2日前未繳,1月3日起就將依公路法開罰300元至3000元罰鍰,欠費並移送強制執行

公路總局表示,11月寄出的汽燃費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2月31日止,目前尚未繳納的汽車有19萬3730輛,機車有110萬8571輛,總計130萬2301輛。因最後繳納截止日適逢例假日,可順延至明(107)年1月2日,尚未繳納的車主,務必把握時間儘速補繳。

▲今年度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時間最晚可順延至明年1月2日,車主務必把握時間補繳。(圖/記者李毓康攝)

屆期仍未繳納者,明年1月3日起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罰鍰,累積欠費達900元,可處300元至3000元罰鍰,欠費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並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薪資

公路總局提醒,繳納方式除可持催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外,也可透過電話語音、「e-Bill全國繳費網」、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轉帳繳納。

若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可向公路監理機關洽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