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老婦想離婚「簽名被嫌歪」 「苦練一年簽字」民政局纔給辦

老婦人雙眼失明,雙手風溼變形,難以簽出工整的字。(圖/翻攝銀川晚報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寧夏銀川市一名老婦人2年前想跟丈夫離婚,但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卻因失明,沒辦法協議書上籤出工整的名字無法完成手續。由於民政局堅持一定要本人完成簽名,老婦人只好努力的練字,經過了1年多的苦練,終於簽完協議書上的7個簽名欄,成功辦妥離婚手續。

根據《銀川晚報》報導,老婦人的女兒表示,父母感情已經破裂多年,需要辦理離婚,但因母親盲人,手又風溼變形,籤不好自己的姓名,從2018年起,多次到銀川市西夏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都因簽字不合格,導致手續一直無法辦理。

老婦人的女兒指出,民政局去了幾次,工作人員就一直要求寫字,但每次都寫不好,「我母親練簽字也一年了,可簽字只能籤成這樣,我母親也盡力了,但民政局工作人員每次都說不行,讓回來練習,我都不知道這要拖到什麼時候。」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銀川市西夏區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婚姻登記條例明確規定,離婚必須是本人簽字並按指紋,如果當事人實在籤不了字,他們需要協調相關部門準備視頻音頻設備全程錄像,「婚姻登記條例裡面規定,離婚要體現當事人的意願,只要能寫上去,就算寫得歪歪扭扭,但一眼看上去是那個字,體現自願性就可以。」

工作人員指出,當事人會寫字,只是因爲失明時間較長,簽字的位置找不着,字寫得不好,「我們給當事人指定了合適的位置,讓她把名字簽出來,但不能握着她的手去籤。」

工作人員強調,他們沒有爲難當事人,不可能讓老人跑了2年都辦不了手續,也不可能要老人練這麼久的字,「他們來辦手續的時候很着急,我們把能省去的環節都省了,但本人簽字或口述錄影這些環節不能省去,且當事人2年前只是來諮詢,他們也告知了如何處理,後來當事人就沒來過了。」

此事也在微博上引起很大討論,大多數網友都認爲工作人員不知變通,故意爲難老婦人,「叫盲人簽字還不叫爲難?要不要臉呀?」「按手印不行嗎?」「沒手的人怎麼辦?先把手長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