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NCC無能 鏡電視怎麼收尾(褚瑞婷)

NCC大樓。(本報資料照片/顏謙隆攝)

距離鏡電視5月8日的開臺日只剩1個月,日前終於換上一位較爲「穩妥」的董事長鄭優。然而,一連五換的董座人事內鬥所引發的風波,加上政商媒的複雜角力關係,讓「民間公視」變成衆矢之的,立法院對NCC的不滿幾乎達到最高點。

立委除了要求NCC針對「近期媒體申設及經營管理爭議相關處理問題」提出調查報告之外,也召開公聽會尋求專家學者意見。結果,公聽會的學者炮聲隆隆,撻伐NCC的種種決策,NCC也快要完全喪失獨立機關被賦予的信賴感了。

令人不解的是,立法院在3月30日召開公聽會,NCC在3月31日提出調查報告,但報告內容卻絲毫不見NCC對輿論壓力有所反省,而外界對鏡電視的各種質疑、對NCC審照期間的護航疑雲,乃至於鏡電視舉凡董座爭議、股權轉移、政治力介入等,所有重點幾乎不提,或者推鍋否認,不然就是老話一句:「依法行政」。

怎麼會這樣?不管是媒體報導還是立委爆料,鏡電視許多政商媒運作的痕跡相當明顯,NCC就算是跟着記號辦案,也不可能一無所獲。搬了一堆廣電法規,卻是避重就輕的顧左右而言他,NCC的報告真的不誠懇。

NCC在陳耀祥主委的帶領之下,無論是行事作風還是決策方向,都跟過去的NCC風格迥異,屢屢被懷疑是政治打手,都快忘記NCC是執掌臺灣通訊傳播產業及政策的重要舵手。因此,在公聽會中,專家學者除了質疑鏡電視的爭議之外,更大的批評是NCC無法受到外界制衡的現況,立法院的質詢在NCC的頑強抵抗之下顯得徒勞無功。

那麼,如果NCC要放棄監理的守門人角色,鏡電視引發的問題要怎麼收尾?外部公評人或許是最後的希望。3月10日,鏡電視外部公評人翁秀琪教授根據《鏡電視新聞臺外部公評人設置章程》,就「鏡電視經營團隊是否干預新聞自主」已經展開調查,而NCC之前也表示會請公評人說明。根據報載,首波訪談已在17日執行完畢,目前進入證詞比對及事證查覈階段。

外部公評人制度是鏡電視審照時很重要的關鍵,不但是首創,翁教授更是通訊傳播學界聲望地位極高的專家學者。在目前階段看來,公評人由內而外地啓動調查機制,可能有望擺脫政商媒角力戰的惡性循環,但如此大破大立的調查評鑑機制,執行壓力極大,卻是唯一能夠開門揭發真相的機會。

從另個角度來說,公評人所提出的報告其實是對NCC的壓力測試。NCC在立法院提出的報告內容相當淺碟,無法釐清外界爭議。若公評人提出的內部報告能梳理事實,反而顯示出NCC對鏡電視爭議的掌握能力不足。就算爲了覈准執照提出的數十項附帶條款,也無法避免新聞臺受到政商媒介入的事實。

簡而言之,外部公評人的有效性,可能就是NCC無能治理的證據。甚至可以想見,若未來各家新聞臺都採納外部公評人制度,NCC就應該重新檢討當前效率極差的監理政策,全面檢討衛星廣播電視執照的審查、換照與撤照的監理標準。

尤有甚者,近日又傳出鏡電視的股權買賣訊息,具體原因雖然衆說紛紜,但又讓鏡電視開臺前再次面臨挑戰。鏡電視的爭議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對NCC的質疑與譴責,卻是許久未能停歇。(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永續發展組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