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ECFA危機 請政府拿出務實解決方案(尹啓銘)

ECFA關稅優惠的中止是否有再擴大可能,面對政府的空嘴薄舌,受損企業要問的是:「8個月來政府做了些什麼?」(美聯社)

本月初拙作〈臺灣經濟風急浪險 政府在哪裡〉於本報登出後,一向替蔡政府擦脂抹粉的股市名嘴謝金河先生隨即在其臉書說要幫我上堂總體經濟學的課。夏蟲不可語冰,謝先生連最根本的ECFA早收清單佔我方出口大陸比重是多少都沒搞清楚就在闊論ECFA,此等水準的經濟學我只能敬謝不敏。而對於大陸中止ECFA的12項石化產品關稅減讓,我政府依舊一籌莫展,我還是要再問一句:「政府在哪裡?」

大陸今年4月12日就我方禁止其2455項貨品進口一事啓動貿易壁壘調查,本月15日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我方對大陸的貿易措施構成「貿易壁壘」,違反ECFA規定,而於21日宣佈中止我方ECFA的12項石化貨品適用協定稅率(最終零關稅),恢復協議之前通用的進口稅率。

對於大陸一連串的行動,我政府的迴應主要有二:一是指責大陸違反WTO規定,要求大陸在WTO架構下進行雙邊協商;二是淡化大陸中止ECFA早收清單與12項石化產品對我出口的衝擊,強調已做好風險及損害管控。

面對政府的空嘴薄舌,受損企業要問的是:「8個月來政府做了些什麼?」

首先談法理的問題。大陸認定我方構成貿易壁壘及對ECFA的12項石化貨品中止關稅減讓,我政府相關單位自始咬住大陸違反WTO機制與規範,呼籲陸方在WTO架構下進行糾紛處理,完全無視大陸對其行動所主張的立論依據,形成各說各話的僵局。

大陸此次指稱我方違反ECFA相關條款,主要是依據ECFA第2條「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品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認定我方未履行規定,因此其因應措施的標的是中止ECFA早收清單項下貨品的關稅減讓,而非擴及早收清單之外的其他貨品,或者採取附加懲罰性關稅的方式,避免碰觸WTO相關規定,不能不說是走了巧門,我官員豈能不知。

對於大陸所採取的措施,依據ECFA第十條「爭端解決」的規定:「爭端解決協議生效前,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應由雙方透過協商解決,或由根據本協議第11條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適當方式加以解決。」我方可透過該經濟合作委員會與大陸協商。不對症下藥,我相關官員是否在「烏龍繞桌」矇騙社會大衆?

有關大陸中止關稅減讓的12項貨品佔我對大陸出口金額2.1%,我政府官員口徑一致聲稱「影響有限」,故意淡化本案的衝擊。殊不知這12項產品以項目計僅佔早收清單539項的2.3%,但以出口金額計則佔了約13.3%,豈可謂「有限」?再者,事涉廠商利益及與經濟有關,政府又豈可等閒視之!

蔡政府執政7年半,無視兩岸經貿對臺灣經濟發展的意義。1980年代中期,臺灣產業面對新臺幣大幅度升值、勞工短缺等困境。1990年政府開放臺商到大陸投資,傳產大規模移往大陸,騰出的水、電、勞工等資源提供電腦等新興資訊科技產業發展所需。到了2000年,政府開放電腦相關產業投資大陸,騰出的生產資源又提供給半導體產業發展所用。

另方面,臺商對大陸投資,帶動臺灣對大陸出口,創造年千億美元的龐大貿易順差,並且帶動臺灣本土投資,兩股力量共同支撐了臺灣長期以來的經濟成長。換言之,過去30多年兩岸經貿穩定發展具有促進臺灣產業結構升級、帶動臺灣經濟成長的雙重意義。

相對當前全球產業鏈遷徙,臺商被迫外移,由於臺灣未能加入CPTPP和RCEP,在臺企業出口失去關稅優勢,對外投資未能帶動臺灣出口;加上8年來臺灣未能發展出新興主力產業,產業外移之下,臺灣將面臨空洞化的威脅,益顯大陸對臺灣經貿發展的重要。

當前兩岸經貿情勢嚴峻,大陸對貿易壁壘一案是否還有後續動作仍未可知。執政就是責任,請蔡政府即時拿出具體務實的解決方案。

(作者爲前經建會主委、前經濟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