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黑寡婦」現況曝光!林森北路鴻門宴「灌醉情夫」 硫酸水泥奪2命

圖、文/鏡週刊

1995年「潘明秀連續殺人案」震驚臺灣社會,時年27歲、長相清秀的小兒麻痹患者潘明秀,被警方查出先聯合情夫殺了丈夫,再和新情夫聯手謀殺舊情夫,還用硫酸毀屍滅跡,警方靠着舊情夫一枚未被腐蝕破壞的指紋,查出身分,進而逮到「黑寡婦」潘明秀。偵辦本案的員警說,潘的弱勢,成爲她的最佳武器!法院最後將潘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她在服刑時,獨生女兒選在父親忌日跳樓自殺,讓她再度心碎。歷經風風雨雨,7年前潘明秀因表現良好,假釋出獄,如今年過50的她,據傳已有工作,重拾新生

▲潘明秀(中)教唆弟弟潘明鴻(左)與新歡鄭連金(右)扒光徐志忠衣物,對其潑灑強酸,並推下山坡棄屍。(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夜幕低垂、華燈初上,記者來到臺北市士林區一處熱鬧的十字路口,試圖打聽「黑寡婦」潘明秀的下落,老店家一聽到潘的名字,記憶彷彿全被拉了回來,老闆的手指向天橋旁一個不起眼的騎樓角落說:「那是好久的事了,她的攤子當年就擺在那…真的太可怕了,我那時也是看電視才知道的。」

老闆回憶,當時每天都會經過潘明秀的刻印攤,實在不敢相信長相清秀、講話輕聲細語的小兒麻痹患者,竟是個狠心的連續殺人兇手。

時間回到1995年10月13日傍晚,臺北市士林區外雙溪南路山區,一名登山客在垃圾堆旁發現一具全身赤裸、焦黑男屍死狀奇慘。當年的知名法醫楊日松驗屍後發現,死者脖子有勒痕,胃部也檢測出酒精及安眠藥,更慘的是,男子還曾遭強酸潑灑,連下體也嚴重腐蝕。

還好警方從死者一枚未遭腐蝕、破壞的指紋,確認死者是22歲的汽車業務員徐志忠,隨即找上徐的女友潘明秀,但不論警方如何詢問,潘始終回答:「不知道前一天徐去了哪裡。」警方透過徐的同事得知,前一晚徐與朋友相約臺北市林森北路的KTV,KTV員工也證實,當晚有看到一名患有小兒麻痹症的女子。

承辦此案的員警告訴本刊:「潘明秀說她很早就離開KTV;但我們調閱監視器發現,她接近午夜纔跟其他3名男子一起離開,其中1人明顯醉倒。」KTV員工也告訴警方:「當時2個男人攙扶1個喝醉的男人離開,一旁還有一個罹患小兒麻痹症的女人。」

警方找來同赴KTV的潘明秀友人,才得知這場聚會根本是出精心設計的「鴻門宴」。原來徐志忠當兵時,潘琵琶別抱,和已婚的鄭連金陷入熱戀,早就想跟徐分手,但徐始終不肯,多次對她拳腳相向,還出言恐嚇要殺潘全家。潘明秀不堪其擾,找來3名友人,請大家一起灌醉徐,說要偷拍徐的裸照,讓他不要再糾纏。

當晚在KTV包廂,衆人聯合起來向徐志忠灌酒,其中一人逮住機會,趁徐離席時,快速將事先磨好的安眠藥粉摻入徐的紅酒杯中,毫無戒心的徐回來之後,大口灌了三分之二杯,不久便倒在沙發上,3名友人天真地以爲幫了朋友,殊不知已成了謀殺案共犯

潘明秀眼看徐陷入昏睡,打電話給新歡鄭連金以及弟弟潘明鴻,請他們將「醉倒」的徐志忠扶出KTV並扛上車,這纔開始了潘的真正計劃,也就是要殺掉徐志忠。

車子一路開往士林外雙溪山區,凌晨1點左右,潘明秀將車停在劍南路巷內,鄭連金、潘明鴻打開車門,將意識不清的徐志忠拖下車,導致徐頭部重創。接着2人把徐的衣服脫光,拿出童軍繩緊緊勒住他的脖子,直到斷氣,再把徐的屍體尼龍繩捆綁在鋁梯上。

之後,3個人將6瓶硫酸潑灑在徐的身上,讓他全身嚴重腐蝕,因爲擔心屍體被人發現,他們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將徐的屍體連同鋁梯一起推下山坡棄屍。

警方持續調查後,有了更驚人的發現。原來當初潘明秀兵變,與有婦之夫鄭連金交往,徐志忠爲了報復,曾拿強酸潑鄭的妻子,這已讓鄭與潘極度不滿,但真正讓潘決定殺掉徐的關鍵因素,在於3年前徐和潘聯手殺了潘的丈夫周儉,如今潘和徐的感情不若以往,讓潘惴惴不安。

「潘明秀的公公、婆婆那時一直陳情,說兒子周儉失蹤3年,請我們一定要仔細追查。」承辦員警透露,徐志忠死後第2周,潘供出自己夥同徐殺害丈夫的經過。

潘明秀的丈夫周儉跟潘一樣都是小兒麻痹患者,2人婚後生了1個女兒,但周疑似對潘家暴,讓潘難以忍受。後來,潘與經營刻印攤時認識的客人徐志忠有了情愫,2人發展出姐弟戀,這段不倫戀最後也讓周命喪黃泉。

1992年12月24日耶誕夜,周儉與潘明秀、潘明鴻在臺北市一家啤酒屋聚餐,徐志忠假裝是潘明鴻的同學一同赴約。晚間11點多,周不勝酒力醉倒後,潘明秀便教唆徐與弟弟一起謀殺親夫,2人將周擡上車,由潘明秀開車至士林區一處公車亭,之後徐用繩索勒斃周,一夥人再開車南下高雄彌陀鄉潘明秀的老家,找了一處偏僻地點用水泥埋屍。

2個男人死得悽慘,命案手法如出一轍,當年許多媒體把潘明秀比喻爲誘騙雄蜘蛛交歡後,再把對方吃下肚的「黑寡婦」。潘在不美滿的婚姻中,或許是被害人,但她的反擊方式實在太過極端,而且連續奪走二條人命,法院一、二審都將她判處死刑,直到更一審才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最後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潘明秀逃過一死。

「那時每次從看守所借提她來做筆錄,她都一直哭哭啼啼。」承辦員警回憶,潘明秀坦承犯行後的眼淚,實在讓他們感到疑惑,搞不清楚究竟是悔恨的淚水,或是感嘆自己悲慘遭遇而流下的眼淚?

潘明秀入監服刑時,女兒僅3歲,當她再次得知女兒的消息,竟是報紙上的跳樓自殺新聞照片,讓潘再次心碎。

承辦員警感嘆道:「真的很難看清一個人,哪怕是身障人士,她的思維和頭腦可能比我們還要細膩。」潘明秀利用自己的殘疾,博取朋友同情,進而達到殺人的目的,行徑讓人不寒而慄。

在獄中,潘明秀曾告訴教誨師:「因爲情感糾葛痛下殺手,這麼多年來,陰影始終揮之不去,感到很後悔。」如果她當初與丈夫、情夫能成熟理性地分手,轟動臺灣社會的連續殺人案,也許就不會發生。

服刑16年後,潘明秀7年前因表現良好假釋出獄,當年不到30歲的她,如今已年過50。出獄後她告訴觀護人:「對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爲感到後悔,希望和弟弟一起經營小生意維持生計,盼能重拾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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