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既不神秘也不神聖的聖旨(一)

明武宗正德八年敕諭,首都博物館館藏(圖:時報出版提供)

歷史劇中,沒有什麼是一道聖旨不能擺平的,如果不行,那就兩道。玩笑歸玩笑,但在螢幕上,的確沒有什麼比聖旨更能代表皇權了:一聲「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無論朝臣還是百姓都必須層層疊疊地跪拜,待宣旨太監唸完「欽此」2字後,再用洪亮的聲音高喊一聲「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時代,代表皇帝旨意的聖旨的確能發揮「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的作用,不過從法律角度來看,聖旨就是一份再正常不過的下行公文,將皇帝的命令傳達給特定的受衆罷了。聖旨既不神秘也不神聖,細品之下還有一絲「文山會海」的案牘氣,而至於其內容,放在當今的語境下,大致可以翻譯成「××皇帝關於××××一事的通知」吧……

做爲皇權在民間最常見的代表符號,聖旨一向是歷史劇的常客。鏡頭往往是這樣推開的:衣着華麗、表情嚴肅的宦官勒馬而立,風塵僕僕地緩緩打開一卷明黃色綢緞,用略顯尖銳的聲調莊嚴地念着「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眼前的臣工百姓層層疊疊跪拜,只待「欽此」二字念畢,齊聲高呼「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這些故事場景中,聖旨常扮演「扭轉乾坤」的角色,做爲王朝最強大的力量給予佞臣貪官致命一擊。這的確很符合人們對明君的期望以及對封建王權的想像,然而事實上,聖旨與尚方寶劍、龍頭鍘一樣,其大衆文化形象早已與歷史原型相去甚遠。做爲中國封建王朝級別最高的「公文」,聖旨背後雖然也有如「故劍情深」般的浪漫故事,但做爲君主命令下達的日常路徑,它所折射的畢竟是朝廷運轉機制的普通側面之一,而非大衆文化或是影劇中精心構建的傳說。

當然,這並不代表聖旨沒有屬於它的傳奇。

●「前聖旨時代」:君命文書的漫長演進

通俗而言,聖旨相對正規的稱呼爲「詔令」或「詔書」,可以理解爲君主向臣民發佈的下行文書,亦即君命文書。聖旨的歷史可回溯至宋元時期,詔書的歷史可回溯至秦朝時期,而君命文書的概念則更爲源遠流長,早在皇帝這一「職業」誕生之前就已經出現了。

《尚書》中的文體大致分爲「典、謨、訓、誥、誓、命」六種,其中誥爲君主的告諭,誓爲起兵命誓師文,命爲君主的命令,雖然這些尚不是規範文類的名稱,但可視爲君命文書的雛形。三代以降,不乏誥誓命的名篇:《尚書》中所謂「典謨訓誥」,特指〈堯典〉、〈大禹謨〉、〈湯誥〉、〈伊訓〉4篇,其中〈湯誥》即在此列。此外,如成湯興兵討伐夏桀時作的〈湯誓〉,周成王姬誦駕崩前下達的〈顧命〉等,均對後世君命文書的正式形成有很大影響。

清朝姚鼐《古文辭類纂》總結道:「詔令類者,原於《尚書》之誓、誥。周之衰也,文誥猶存,昭王制,肅強侯,所以悅人心而勝於三軍之衆,猶有賴焉。」在姚鼐眼中,雖然周朝已經隕落,但文誥依然以其「昭王制,肅強侯」的獨特魅力在王朝更迭中流傳於後世。至春秋戰國時期,國君發佈命令的文書被稱爲令、命,這是君命文書得名之始。秦朝統一後,在「天子自稱曰朕」的同時改命爲制,令爲詔,君命文書從此有了法定名稱。

但秦始皇嬴政所用的「詔」字並非首創。周文王姬昌曾下達〈詔牧〉、〈詔太子發〉,前者主要內容爲鼓勵農耕,類似後世的勸農詔;而後者則是對周武王姬發的教育和訓導。後世有學者將這兩份「詔」視爲詔書的濫觴。從君命文書「自覺性」的角度來看,〈詔牧〉、〈詔太子發〉雖有詔之名,但未如秦朝一樣強調其專屬性與至高性,故「詔起秦時」一說並非完全基於詔書之名,更在於詔書之實。

漢承秦制,繼續沿用制、詔,又增加策、戒兩種,由此形成了君命文書的四大種類,如《後漢書‧光武帝紀》注云:「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其中冊封罷免諸侯王及三公、回覆臣僚均用策,東漢末年將冊封罷免諸侯王及三公的文書改爲冊;戒也可稱爲誡、戒書、戒敕等,用於告誡地方官員。

漢朝的君命文書制度經歷三國、兩晉、南北朝一直延續,直到隋朝依然以制、詔、冊、敕爲四品,這裡的敕即戒敕的省文。制用於制定法律政策,詔用於發佈重要政令,冊用於冊封王公貴族,敕用於處理日常政務──這一分工中,不難看出詔的皇權色彩已經相對厚重。

唐朝承襲隋制之餘,又增加誥、御劄、榜等,詔書依然用於發佈重要政令。唐朝向全國臣民發佈的詔令要求各地方出榜張掛,故又稱爲榜,宋承唐制,稱爲敕榜。金、元兩朝在唐、宋舊制的基礎上又大有增設,其中金朝皇帝發佈的君命文書種類繁多,有詔、制、冊、敕、諭、誥、令、旨、宣、祝文、祭文、鐵券文等。元朝,「聖旨」的名稱終於正式出現。

元朝《經世大典‧序錄》記載:「古者典、謨、訓、誥、誓、命之文,或出於一時帝王之言,或出於史臣之所脩潤,其來尚矣。國朝以國語訓敕者,曰聖旨;史臣代言者,曰詔書。」

《經世大典》僅存〈序錄〉,之後列着的君命文書已不可考,但從〈序錄〉的隻言片語可以清晰得知,元朝的聖旨以蒙古文記錄,詔書則由翰林國史院用漢文起草代皇帝言。後世有學者以文法區分元朝的聖旨與詔書:其中白話者爲聖旨,文言者爲詔書。這倒也情有可原:聖旨初稿以蒙古文書寫,譯成漢文後並不求語句典雅;而詔書本爲漢族官員書寫,落筆自然古韻森森。

以元朝的視角來看,聖旨即「白話詔書」,詔書即「文言聖旨」──元朝統治者當然不會想到,這樣一個少了風雅莊重的「俗稱」,居然會成爲後人眼中皇權最具標識性的符號。

【未完待續】

本文節選自《罪與罰,誰說了算?──從古文物看見歷代律法的模樣》,作者:江隱龍,出版社: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