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選手村後續用途 政院盼青創文創長照社福進駐

林揆今天指示各部會審慎評估進駐世大運選手村可能性,並要求政委張景森加緊協調後續規畫事宜政院人士表示,選手村共34棟,除出租作社會住宅外,包括青年創業基地文創產業基地、長照託嬰社福機構商業設施等,5月底各部會將提出需求面積

世大運八月底閉幕後,由臺北市府興建的3490戶選手村應何去何從?行政院積極介入協調,並由內政部今天向林揆簡報。由於興建經費來自住宅基金,內政部強調,各部會若有區位需求,必須有償租售,不能無償提供。

官員表示,今年1/11日上路的住宅法修法鬆綁,爲消除當地居民對社會住宅的成見,且增進社會住宅公共服務品質,將保留一定空間供作社福服務、長照服務、幼兒園、青年創業空間、社區活動、文康活動商業活動等必要附屬設施。

官員說,未來世大運選手村有上萬人口進駐,因此社區型的長照日照中心,或託嬰中心,活動中心等社福設施,顯得相當有必要。

政院希望經濟部能在選手村規畫青創聚落,文化部的文化創意產業也可進駐,雖然昨天會中,相關部會提出林口選手村冬天寒冷且風又大,氣候條件不佳等顧慮,不過,林揆仍裁示各部會審慎評估進駐的可行性,尤其是經部的青創基地。

官員說,空總基地主導權要交給文化部,經濟部在花博爭豔館的青創基地空間也難以擴大,因此政院認爲林口選手村現有機通車優勢,應可規畫青創團隊進駐。經部初步評估以500坪規畫作青創基地,張景森認爲太小兒科

經部率領青創團隊前往現勘後,相中靠近文化二路較鄰近商業機能的一棟,張景森希望經部可以規畫整棟承租下來作青創聚落。惟機捷林口選手村站下車後,缺乏公車的接駁點,官員認爲,新北市有必要釋出公車路線權,輔以接駁公車,配合部會進駐需求,營造便利的交通條件會更具誘因

內政部表示,若部會有整棟承租需求,會預留人員入住需求空間,不過,提供各部會作爲社福、青創、文創或商業等設施規畫,除整棟外,原則以一、二樓爲主。

世大運選手村原規畫租售各半,後來立院要求6成出租、4成出售,最後又改變爲全部出租作社會住宅。官員說,臺北與新北市原有意各分配一半規畫社會住宅,要求無償取得,但內政部並不同意,雙北市最後都放棄。